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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1-04-29      阅读:

全校文科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开展2011年度自主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宗旨
旨在支持人文社会科学学者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研究专长,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各领域展开持续、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形成独树一帜的研究特色,孵化和培育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正式在编教师或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研究基础;
3.已承担校内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或承担各级各类课题未按要求完成中期检查、使用经费或结项,对学校科研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不能申报;
4、每人限报一项,已申报2011年度应用对策研究专项或“湖北研究”专项的不能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1.申请者在人文社科研究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于5月20日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版一式4份交各院、系科研管理办公室。申请书电子文档的文件名须统一规范,格式为:“申报项目类别、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如“一般项目文学院张×-××研究”等。
2. 5月23以前,各院、系将以上材料审核盖章,汇总后填写《申报一览表》,并报我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
3. 6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 6月中旬,公示立项名单。
四、其他事项
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和专家评审意见,项目资助额度为2—3万元。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联系人:吴艳 68756651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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