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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公益法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日期: 2011-05-03      阅读:

随着公益诉讼实践的蓬勃开展,公益诉讼是目前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多方参与、热烈讨论的一个话题。公益诉讼对公共利益、人权保护、社会变革、公众参与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直观地说,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同时公益诉讼始终以关注人权保障与弱势群体保护为视角;公益诉讼最重要的理念是社会变革,是对体制和法治环境的触动,更具有促进法治、影响社会的作用;公益诉讼是司法民主的体现,这种直接民主,应该是当代社会民主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处于转型社会的中国,社会问题的出现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推动了公益诉讼的实践,而蓬勃发展的实践却面对相对滞后的立法与理论研究,公益诉讼须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求联结的路径。公益诉讼之发展与进步需要的是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推动,因而有志之士对公益法理念的深入了解、对公益诉讼实践策略的熟悉掌握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让这些有着公益法律意识和责任感的人士在理论和实践上得到系统、全面的学习,使其获知国内外公益诉讼最前沿的信息,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特举办第二届“公益法的理论与实务”公益法研修班,现面向全国招生。本项目旨在研讨公益法理念、探索公益诉讼的有效策略、介绍公益诉讼的成功经验,使国内有志于公益法事业的人士共藉此联系、交流,从而推进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基于共同的公益事业,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承担培训的全部费用,并为学员免费提供食宿、报销往返交通费。所有课程研修完毕后,参与者将获得由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公益诉讼需要积极行动,我们欢迎您的参与!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美国公益法研究所(PILnet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中国法律援助与公民社会、中国转型社会的公益诉讼、中国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公益诉讼的国际背景与趋势、公益诉讼与反歧视、环境公益诉讼的策略、公益诉讼与媒体、公益法项目的申请与管理、公益律师的职业规划等。

■授课专家

研修班将邀请国内外著名公益法学者、知名律师以及来自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的知名公益人士全程讲授。

■招募对象

1、各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读学生(受过法律诊所教育者或接触过公益诉讼案件者将优先考虑);

2、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3、从事公益报道的新闻媒体工作者;

4NGO组织领导人员;

5、从事公益诉讼的法律职业者。

■招生人数

50

■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热心于公益法事业,对公益法理念有一定了解,立志于推进我国的公益诉讼发展。

■报名方式

申请者需将以下申请材料的书面版邮寄至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请在快递封面注明“公益法研修班申请”;同时将电子版以zip格式压缩,以“姓名+单位”为文件名,以“公益法研修班申请”为邮件主题,发送到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邮箱:cprdc@whu.edu.cn;申请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1515,邮寄快递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

申请材料含:

1)报名表;

2)简历;

3)个人申请(可包括对所参与过公益法活动、法律援助活动的评介,对已发生的公益诉讼案件的案例分析报告,或参与过法律诊所教育学习的经历与感受)。

■录取原则

报名人数若超过上限,将依学员缴交之申请资料加以甄选,以遴选较富有公益法学习热情者为原则。

■其他信息

课程时间:2011682011612

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

费用:本项目免收培训费。学员食宿费(武汉市外学员可提供住宿)、交通费、学习材料费等由主办方承担。

证书颁发:修完全部课程后,由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颁发《第二届公益法的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联系人:项焱 刘慧 谭心星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

邮编: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4566

E-mailcprdc@whu.edu.cn

网址:www.cprdc.org

第二届“公益法理论与实务”公益法培训班报名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