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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2021年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年会

日期: 2021-04-01      阅读:



2021326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环球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的中欧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仲裁高峰论坛暨2021年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年会在线上成功举办,会议同步进行网络直播。

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与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常设论坛)共同主办,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及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作为国际协办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和环球律师事务所为承办机构

 

论坛邀请了20余位国内外演讲嘉宾,包括国际仲裁机构负责人、知名学者、律师法务等实务专家,聚焦中欧投资协定(CAI)与国际投资条约的新发展、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新发展、投资仲裁与中国仲裁法的修订等热点与焦点问题展开专业研讨。参会者来自亚洲、欧洲、澳洲和美洲超过20个国家和地区,共6000余人次通过直播平台观看了本次活动的盛况。

开幕式上,世界银行副行长、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秘书长Meg KINNEAR女士和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常设论坛主席王承杰先生分别通过录制视频和在线致开幕辞。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常设论坛执行主席单文华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

Meg KINNEAR秘书长表示,中国与欧盟于202012月宣布CAI原则上达成一致,这是国际贸易投资的重要里程碑,亦是良好的开端。CAI中关于融入高水平市场、透明度、非歧视待遇等规定都将成为未来国际投资协定的示范内容。从投资保护的角度,她认为,CAI对投资者争议解决标准及机制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近来有不少新的发展和新的成果,伴随中国和欧盟谈判的继续开展,CAI有望借鉴这些成果,采用最先进的投资争议解决体制,为中欧企业提供投资保护、促进投资争端解决。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在致辞中指出,CAI的签订旨在构建中欧全面、平衡、高水平和互利共赢的投资制度安排,这传递了中国致力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公平高效的国际争议解决机制可以有效地帮助投资者稳定交易,定分止争。他以贸仲近年来的受案情况说明,面对中外当事人对国际仲裁的更高要求,贸仲以服务当事人需求为导向,逐渐形成了兼容开放、中西方融合的仲裁案件管理模式,开创了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审理方式,并充分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理解与良好反馈,将会更好地解决包括投资争端在内的跨境纠纷。

接下来的环节,单文华教授和武汉大学海外投资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常设论坛副主席漆彤教授先后发布了已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常设论坛(2019-2020)年度报告及已付梓印刷的(2020-2021)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为多个板块,资料详实、内容丰富,从年度聚焦、中国声音、热点追踪、年度案例等方面呈现了中国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

 

漆彤教授随后公布了常设论坛首届青年优秀论文竞赛获奖名单,首届论文竞赛收到来自全球40余所著名大学法学院的近百篇高质量投稿,经过专家多轮评审,以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为原则,最终评定获奖论文21篇,体现了当代青年法律人优秀的专业水平。论文竞赛对培养投资仲裁的青年后备人才、加强投资仲裁的理论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在本次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刘嫡琬同学获得二等奖,刘芳彤同学、桑远棵同学获得三等奖,黄可而同学获得优秀奖。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主持人漆彤教授,演讲嘉宾韩立余教授、陈辉萍教授、蔡从燕教授、苏畅律师、Julien CHAISSE教授、LI Yuwen教授)

漆彤教授接着主持议题一中欧投资协定与国际投资条约的新发展。演讲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常设论坛副主席韩立余教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常设论坛副主席陈辉萍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苏畅女士,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Julien CHAISSE教授,荷兰鹿特丹Erasmus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LI Yuwen教授从多个视角对CAI进行研讨,如CAI的监管框架及其与WTO规则的比较;CAI与东道国国家安全审查措施的适用;CAI中的透明度规则;CAI国有企业规则之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量;CAI语境下欧盟在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经济责任;CAI的审议批准问题等。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主持人张昕律师,演讲嘉宾Alexis MOURRE先生、张月姣教授、Jakob RAGNWALDH先生、Claudia ANNACKER博士、孙华伟律师、任清律师)

议题二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ISDS)改革的新进展由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设论坛副主席张昕律师主持。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常设论坛顾问委员会主任张月姣教授从十一个方面提出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问题的重要思考及对ISDS改革的评论和建议。国际商会仲裁院主席Alexis MOURRE先生,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副主席、Mannheimer Swartling律师事务所合伙人Jakob RAGNWALDH先生,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董事、Dechert律师事务所合伙人Claudia ANNACKER博士,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设论坛副主席孙华伟律师,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设论坛副秘书长任清律师分别介绍了国际仲裁机构在投资仲裁方面的规则和实务的新发展、投资仲裁的仲裁员行为守则、关于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相关问题的探讨等。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依次为:主持人肖永平教授,讨论嘉宾王文英博士、姜丽丽博士、林忠博士、秦德志先生、张生副教授、王雪华博士)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常设论坛顾问肖永平教授主持议题三投资仲裁与中国仲裁法的修订的研讨环节。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常设论坛副主席王雪华博士,贸仲香港中心秘书长王文英博士,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姜丽丽博士,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设论坛副主席林忠博士,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区域法律事务部秦德志部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常设论坛执行秘书长张生副教授等实务专家共商投资仲裁发展和中国仲裁法修订的前景。讨论嘉宾普遍认为,中国仲裁法的修订应为发展投资仲裁预留空间,为仲裁法的革新建立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思维逻辑,完善相应立法和配套机制,以保证在中国进行的投资仲裁的合法性和促进投资仲裁在中国的发展。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闭幕环节总结了本届论坛的亮点,强调CAI的制订体现的高水平、高规格,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将迎来新的变革与挑战,国际仲裁界应加强多方交流与互鉴,共同为维护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与推动国际投资争端高效解决作出积极贡献。中国仲裁法颁布20多年来,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法治理念的更新促使中国仲裁与时俱进。中国是双向投资大国,应积极推动仲裁法的修法进程,使中国仲裁制度趋于完善,使中国成为更具吸引力的国际仲裁地。

为期半天的论坛在嘉宾热烈的研讨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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