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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高峰论坛顺利举行

日期: 2021-05-17      阅读:

202151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仪式暨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高峰论坛在武汉大学顺利举行。

本次高峰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作为指导单位,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大学联合主办,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具体承办。论坛得到了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来自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美团、阿里、赛意企业研究所等单位的共计约70位嘉宾参加了本次论坛。

开幕式由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罗昆教授主持。罗昆教授介绍了创设类案法律适用统一高峰论坛的初衷在于,一是努力探索司法责任制背景下优质法学学术资源服务于司法实践的新方向和新模式;二是通过机制和典型议题两个层面发力来促进类案法律适用的统一,以期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微薄之力。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业勤、法学院院长冯果出席并致辞。

 

武汉大学副校长徐业勤在致辞中指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案例就是经验的载体。从构建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到各种案例研究机构的成立;从完善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平台,到类案检索制度的建立;从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等更加注重案例研究与教学,到个人、企业等积极学习应用实务案例,案例的价值和作用正日益受到重视,案例法学研究也必将硕果累累。本次论坛的召开,将为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的智识支持。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在致辞中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案例的地位和作用极为重要。加强案例研究,统一法律适用,既是我国特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同时也事关法治理念和法律价值取向。通过案例研究,有助于推动法治理念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法律关系和事实认定标准统一、裁判结果统一。胡会长还提出,要深刻认识到平台企业灵活用工法律适用统一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国家大力扶植灵活用工模式和政策扶持的新风口,为法律适用统一奠定政策基础;通过统一适用法律来弥补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以避免新型用工关系可能对社会造成的风险,要精准把握平台企业灵活用工法律适用统一的方向,落实法官、学者与律师间联合研究的配套机制,以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思维推动平台企业灵活用工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的深入发展,提倡法律工作者整体联合推进研究,科学及时回应时代需求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平台企业灵活用工是摆在当前经济社会建设面前的新课题,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对此高度重视。从法治层面分析研究新经济新业态,努力形成统一的社会共识,有助于依法保护广大劳动者群体正当权益,有助于促进平台经济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希望以此次武汉研究基地成立和论坛举办为契机,理论、实务各界法律同仁共同研究、深入探讨,努力回答和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法治课题,努力推进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游劝荣院长在致辞中指出,司法案例在中国社会传统中,在中国法治文化、法治实践中具有深厚底蕴,是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认识、评价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尺和衡量标准。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湖北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发挥司法职能,一方面依法严惩涉疫刑事犯罪,一方面又稳妥慎重处理人民群众涉疫矛盾纠纷,并及时发布代表性、典型性案例,对全省各地进行有力指导,在全国其他地方也产生了借鉴作用,为服务抗疫大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助力化解“疫后综合症”和疫后重振,做出了应有的司法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深入,司法案例的指导功能将愈加凸显,司法案例的地位作用将愈加重要。省法院将会同武汉大学,承担好研究基地的职能任务,积极参与案例编辑、研究,同时也恳请各位专家学者,发挥自身优势,深度挖掘湖北案例富矿,深度加工,形成更有价值的司法产品,为推动法制的统一实施、法律的统一适用、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首先对本次高峰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刘主任表示,法律适用不统一是困扰司法的重要难题,最高法院和全国各地法院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并结合实际进行了系列尝试,例如最高院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教授团队起草的《人民法院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运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建议稿)》的基础上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大数据平台的建成使得类案法律检索形成平台,但是仍然有类案的界定、类案如何参照、参照的标准、如何监督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刘主任认为,在诸多裁判规则发生冲突时要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以实现法律适用的公正统一。在实现类案法律适用统一的征途上,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首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感谢,他表示,武汉大学法学院处在发展的新的历史阶段。回顾走过的历程,武汉大学法学院取得的成绩都离不开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各级法院以及专家学者的帮助和支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设立在武汉,是对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信任,也在此表态,将尽力做好相关工作,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人才培养都要形成新的范式,期望各位参会嘉宾关注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学改革,推动以案例为切入口的实证研究,衷心期待大家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致辞结束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梁欣教授宣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成立决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同志担任基地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同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担任基地副主任;武汉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罗昆教授担任基地秘书长。基地秘书处设在武汉大学法学院。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树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共同为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研究基地揭牌。

随后,各位专家围绕着“平台用工劳动关系中从属性的认定标准”、“‘众包’模式下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定性”、“平台企业与代理商的责任分配”、“平台用工职业伤害的认定与救济”和“被用工人承担侵权责任豁免的依据和限度”五个主题进行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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