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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顺利举行

日期: 2021-11-20      阅读:

2021年11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协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顺利召开。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案例法学意蕴,推进案例法治建设”主题和“民法典实施中的案例法学和案例法治研究”等四个专题展开研讨。来自全国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律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领导、业务专家和学者300余人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线下分为北京和武汉两个会场,线上采取腾讯会议+直播的方式进行,1万余人在网上观看会议直播。

 

北京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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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会场

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主持第一单元。武汉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窦贤康、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基地主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分别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发表了讲话。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表示,本次年会在筹备过程中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关心指导。胡云腾会长对承办本次年会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和支持本次年会的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官学院的领导们和同志们表达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胡云腾会长指出,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旨在为大家创造一个面对面充分交流研讨的环境,但因疫情防控,本次年会最终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部分来宾在线下的两个会场参会,多数来宾在腾讯会议室参会。胡云腾会长介绍了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领导和嘉宾,并再次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武汉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窦贤康在致辞中首先对与会的嘉宾表示衷心感谢。他提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由此可见,司法案例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公正司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本次年会恰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公布之际,年会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关注实践案例与案例方法探讨,可谓恰逢其时、意义重大。而武汉大学有幸成为学术年会的承办单位之一,这将为武汉大学的司法案例研究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今天武汉大学法学教育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各位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学校也将以此次年会的举办为契机,继续支持法学领域开展案例研究的人才培养、学术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案例法治中的平台作用与智库功能。窦校长表示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各位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此次年会一定会实现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交流与融合,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并预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爱民在致辞中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表示问候,对年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共产党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领导下的法治建设历程指引我们,本次会议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民商事案例进行集中研讨,集中关注法治实践的难点和热点,使案例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践产品。最高检指出要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为此,湖北省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人民提供司法案例产品,办出一批精品案件,坚持把研究案例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必修课,建立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建立指导性案例参照适用机制,有力促进干部专业素质提升,精心选择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阐释法理,引导社会知法守法,崇德向善。聚焦具体案例,加强个案研究、类案研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产品的需求。雷副检察长希望借助本次年会,加强与各大院所专家、高校学者的交流互鉴,促进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的高度融合,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希望大家支持湖北省检察院的工作,对湖北省检察院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基地主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游劝荣在致辞中表示,很荣幸参与本次年会,和各位老师共同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并指出在全面小康向现代化国家迈进的过程中,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加强烈,这要求我们提供更高更好的司法产品,提升司法质量。加强案例研究能够对司法实践提供更多的指导,有助于提升审判质量。司法责任制改革确立了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制度,在此情况下,法官的教育背景和个人经历会对案件产生不同的判断,为此如何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全社会都高度关注。除了行政层面的监督外,类案指导也是重要的方法,因此案例法学研究对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具有重要作用。游劝荣大法官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帮助表达了衷心感谢,希望社会各个方面能多多指教和批评,并提出本次年会有利于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帮助我们将公平正义更快送到老百姓的手上,同时也有助于学习和研究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后者落实到司法实践当中并且实现进一步发展,预祝年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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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伟在讲话中指出,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闭幕之际,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集中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司法执法案例,十分及时,意义重大,对在疫情中承办本次年会的各单位表示衷心感谢。2021年是党中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后的第一年,更是民法典法学研究的黄金之年。过去,案例法学研究会已取得良好成绩,不断加强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引领我们在案例法学方面不断取得重大突破,调动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同。他对案例法学研究会和本次年会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贯彻政治方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重要功课,本次年会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是政治决议、历史决议、思想战略决议的呈现,是新时代牢记共产党的初心使命的政治宣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纲领。我们应当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的精神作为之后学习的重要任务。要在案例法学研究中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更加坚定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第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案例法治领域创新。没有正确的理论点,就没有正确的法治实践。案例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案例是实现人民群众法治诉求的实践。通过案例呈现法治成果、推动法治进程,讲好中国法学故事。案例法学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服务实践。要研究类案检索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司法如何提供服务保障,研究刑民行交叉案例等,以期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出应有贡献。第三,应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案例法学研究应当回应这些问题。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言献策。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增强民法典的实施效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诉求,弘扬美德善行。第四,加强法治人才建设。我们应探索法治人才的成长规律,研究会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和制度作用,努力推出更多精品案例成果,将我国案例研究提高到新水平,为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提供建议。姜伟副院长强调勿忘昨天的辉煌,不忘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并预祝本次年会顺利召开。

开幕式第二单元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主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作工作报告。

胡云腾会长报告了一年来研究会的主要工作,同时对明年工作提出想法和建议。在过去一年中,研究会克服疫情防控常态化带来的困难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加强研究会党支部建设,由党支部组织学习重要讲话,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二是组织开展案例研究活动;三是推进案例研究基地建设,合作开展案例法学研究。过去一年,许多会员理事也积极参与相关的学术活动,撰写了诸多高水平论文和专著,在所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例法学研究,为推进案例法学发展做出贡献,推动全国法学法律界案例研究的兴旺发展。对于明年的研究会工作,胡会长指出第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决议;第二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三要努力推进案例研究理论创新;第四要继续推进案例研究基地建设,健全基地工作制度,建立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创新基地。最后,胡会长提出要充分发挥案例研究会作用,尝试分类别发布对办案有指导价值的案例,尤其是以研究性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和示范性案例的补充,要继续创新案例法治理论,将案例法治落实。

会议还首次评选了两名年度案例法治人物和一个优秀案例研究基地,发布了2021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例。

上午11时,大会进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案例法学意蕴”主旨论坛阶段。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修江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顾培东,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苏州基地主任、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廉政监察专员张能宝分别进行了主旨发言。

下午,大会四个分论坛同时进行。第一分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工商大学李仁玉教授主持,论坛主题为“民法典实施以来的案例法学与案例法治研究”。在本论坛中,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教授胡田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嘉军教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辽河中院院长张国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廖惠敏,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师范大学教授丁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磊分别进行了精彩发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家勇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涌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二分论坛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李世军主持,第二单元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伟主持,论坛主题为“检察指导性案例研究”。在第一单元“检察指导性案例的价值与功能”,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黄祖帅,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雷秀华,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乐伟,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吴高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原院长王文生,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德胜等进行了精彩发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进行了精彩评议。在第二单元“检察指导性案例的生成与应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大法制信息中心副主任郭叶,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而启,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曹奕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沈红波,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翠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谢莉,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钰分别进行了精彩发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G20反腐败追讨追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刘晓虎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常务主任侯东亮进行了点评。

第三分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卜开明主持,论坛主题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理论研究”。在本论坛中,江苏省监狱工作协会秘书长杨木高、上海市夏阳强制戒毒所所长陈立文、浙江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杨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张莉、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郑金雄、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黄艳好分别进行了主旨发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金勇,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处处长熊飞,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副处长夏琳,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依法治理处副处长张胜昔,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洪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卜开明等进行了精彩点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郑先红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发言。

第四分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副主编梁欣教授主持,论坛主题为“研究会基地工作经验交流”。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法官学院院长谭筱清,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方乐教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庭长俞水娟,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内蒙古法官学院院长田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梁展欣,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青岛大学法学院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牛传勇副教授就各研究基地工作经验进行了精彩交流,梁欣秘书长高度评价了过去一年中各案例研究基地在平台搭建和学术探讨中做出的贡献,同时作出了重要的总结。

下午17时,大会举行闭幕式。首先,各分论坛代表进行了总结发言。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李轩宣读了十大公益诉讼案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知产专委会主任宿迟就其工作感悟进行了分享发言。

最后,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武汉基地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年会是一次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的学术盛宴,能够承办这样的一次年会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荣幸。冯院长对研究会各位领导对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案例法学研究会在胡会长领导下取得的成就表示充满敬意。武汉大学法学院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案例法学研究会无私的帮助、关心和支持,特别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有幸成为武汉基地的重要成员之后,从中获得了大量的、丰富的案例资源,丰富了教学内容,改变了研究风格,引领了学术风尚。冯果院长再次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向案例法学研究会表示衷心感谢,欢迎研究会各位领导、专家能抽出宝贵时间来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学和交流,对学院工作进行指导,并衷心祝愿案例法学研究会在胡云腾会长的带领下奋发图强,为中国的法治视野和法治人才培养做出更大贡献,也期待各位专家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发展。

在本次大会主旨论坛阶段,我院秦前红教授以“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案例法学意蕴”为主题发言。秦教授认为,习近平关于司法的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既包括关于司法问题的基础论述,也提及司法权的定位问题,要把司法权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总的目标是司法要达成公正、高效、权威,具体进路包括司法公正、廉洁、效率,以及司法能力的提升。此外,秦教授也阐述了我国的规范体系、党政共同决策在宪法审查上如何看待等问题,并且倡议将宪法加入到审判活动中来,依照宪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从宪法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支撑。

在分论坛阶段,我院罗昆教授在第四分论坛“研究会基地工作经验交流”汇报了武汉基地成立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举办第一届类案法律适用统一高峰论坛;二是为最高人民法院第30批指导性案例提供学术支持;三是积极推广案例研究分析方法;四是筹备出版类案法律适用著作;五是积极推进湖北省法院系统类案法律适用统一的机制建设。武汉基地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为:首先是完善基地的机制和制度建设,解决发展方向和特色问题,形成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问题;其次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术活动常态化;最后是要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在大会闭幕式阶段,罗昆教授代表第四分论坛向大会做汇报。他表示,第四分论坛充分交流了目前八个研究基地的工作成绩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过去的一年中,在会长和秘书长的精心策划、指导、关心下,案例研究基地整体上呈现出如下特色:一是研究风格上的实践性;二是研究方向上的特色性;三是研究风貌上的积极性;四是研究成果上的丰富性。下一阶段八个研究基地之间将进一步加强交流,用案例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服务于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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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7日晚举行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会上,我院李承亮副教授、杨巍副教授、袁康副教授顺利当选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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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岳琴舫,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陶军,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志雄,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用江,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世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三级高级检察官沈红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樊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三级调研员宋淼军,湖北省律师协会民委会主任梅顺健,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张亚琼,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喆,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钱谦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刘雅琼,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彭飘,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庄汉,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巍,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承亮,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凯等领导和专家在武汉大学会场线下参加会议。

(供稿人: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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