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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联合培养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再获国家留学基金委

日期: 2021-11-25      阅读: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了2021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资助项目名单,我院“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联合培养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再获资助,资助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2-2024年),这也是该项目继2019年之后第二次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

 我院自2016年开始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合作培养国际法专业硕士,于2019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旨在适应建设“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需求,通过与国外优秀大学法学院合作,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法学专业基础扎实,熟练运用外语、精通国际规则、能够深度参与国际事务、创制和适用国际规则,破解国际社会难题,维护国家利益的“一专多能”和“一精多会”的跨域融通的复合型人才。

  2021年项目执行期满,武汉大学申请继续执行,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崔晓静教授、国际交流部副部长桂凌、副主任张文佳等参加答辩。崔晓静教授在汇报过程中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下一期执行提出完善的优化方案。

 2019年--2021年项目执行期内,我院累计录取国际法专业学生6名并全部派出。学员在外学习过程中,其知识维度、技能维度、态度维度、价值观维度的水平、认识都得到提升和强化。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对我院派出学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项目为国外与中国国际法学科的深入交流搭建了桥梁,有助于实现强强联合、资源互补。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21年3月顺利续签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我院每年3月从国际法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两名优秀学生参与本项目,于9月派遣至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参加一个学期的学习。完成该阶段学习后,学员可申请赴相关国际组织实习3个月以上,实习结束后回到国内,继续完成武汉大学的硕士学位的学业要求,取得硕士学位。

 我院希望继续以此合作项目为依托,发挥其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让更多学生享受海外学习深造机会,拓展视野,增强跨文化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国际组织做好人才储备和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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