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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律师)培养研讨会成功举办

日期: 2021-12-11      阅读:

 

(通讯员:张琼、盘怡宣)2021年12月10日下午,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武汉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律师)培养研讨会在法学院120报告厅顺利举行。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自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市律师协会、武汉大学以及各联合培养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与会,共同探讨了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律师)培养的一系列议题。

会场3

会议开幕式暨签约聘任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武汉大学副校长徐业勤、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分别致辞。

孙德元

(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会议开幕式暨签约聘任仪式)

徐业勤副校长首先对各位与会嘉宾的出席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徐业勤副校长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鲜明、最显著的特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武汉大学与其他十四所院校共同承担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项目。就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定位、高校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中的作用以及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与期望三个方面内容,徐业勤副校长发表了重要意见,明确了涉外法治人才肩负着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使命,高校必须重视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徐业勤2

(武汉大学副校长徐业勤致辞)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勇指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一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我们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全省律师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周勇副厅长指出需要共同培养好、引进好、使用好涉外律师人才,期望在各方协同合作下培养一批出色的涉外律师人才,同时用最优的形象、最好的条件、最诚的态度引导更多的涉外法治人才加入湖北省律师队伍,探索打造湖北省涉外法律服务特色品牌,为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法治保障。

周勇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勇致辞)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群星副院长充分肯定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培养法治人才的综合实力,指出应当从辩证思维、系统观念两方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坚持实践观点,把该重要论述转化为生动的教育培养实践。李群星副院长生动阐述了当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提出必须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内国际两类规则,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提升我国在国际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营造有利发展和对外交往的国际法律环境。

李群星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群星致辞)

法学院院长冯果在致辞中指出,武汉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秉承鲜明的国际化办学战略,致力于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能胜任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涉外法律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此,武汉大学法学院将以创建国际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打造国际化双师队伍等方面为发展重点,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时代责任,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从而回应时代的呼唤和国家的需要。

冯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致辞)

致辞结束后,武汉大学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签署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并与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涉外法治人才专项奖学金,为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的平台和资金支持。随后,武汉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校外兼职导师聘任仪式启动,各位具有涉外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正式加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

签约一3

(武汉大学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签署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协议)

签约二2

(武汉大学与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涉外法治人才专项奖学金)

交流研讨阶段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何荣功副院长主持。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主持交流研讨)

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聂德宗就武汉市涉外法律服务人员情况和武汉市法律业务市场情况作了发言,指出武汉市要发挥高校优势,健全“院校+律师协会+律所”的协同机制,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涉外律师。

聂德宗

(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聂德宗发言)

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彭国元以国际仲裁案件的相关数据为支撑,通过分析涉外仲裁人才的供给与需求关系,着重论证了培养一批现代化、专业化、国际化、智慧化的涉外仲裁人才的重要性。

彭国元

(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彭国元发言)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胡甲刚从人才培养体系的三个环节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建议,指出要在“入口”处向前延伸,拓宽遴选渠道,在“过程”中因材施教,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在“出口”处向后拓展,提供国际交流学习机会。

胡甲刚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胡甲刚发言)

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部长李晓述介绍了武汉大学在学生国际交流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成果,指出国际交流部将进一步服务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着力打造国际化的师资队伍。

李晓述

(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部长李晓述发言)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昀介绍了本所涉外业务的基本情况,指出涉外法律业务的前景与存在的问题,对武汉大学启动涉外律师培养项目的前瞻性给予了高度评价。

方昀

(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昀发言)

百纳全球征信合伙人张晓冬作为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兼职导师,就涉外法治人才应当具备的素质发表了看法,建议除了最基本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养外,还应当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判断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跨文化思维能力。

视频一

(百纳全球征信合伙人张晓冬发言)

汉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音结合自己的涉外法律从业经验,指出随着我国的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开放、全方位发展,现在是从事涉外法治事业最好的时代,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进一步发展是大势所趋。

视频二

(汉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葛音发言)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指出国际仲裁是国内法域外适用的最有效途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十分愿意与武汉大学保持合作,协助建立一套常规化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并继续在武汉大学开设国际仲裁公开课。

视频三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杨玲发言)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邹明春介绍了该所在涉外业务方面的成果,提出在接下来的联合培养中,充分利用本所的优质资源,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从实务的角度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尽一份力。

邹明春2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邹明春发言)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猛明确表示该所一直以积极服务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为宗旨,在涉外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绩,有信心也有能力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培养贡献力量。

朱猛

(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猛发言)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国荣就“合作共建,联合培养”作主题发言,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法律从业者的义务。该所将参与建立系统化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以实际行动提高我国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饶国荣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国荣发言)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胡晗露律师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作为湖北省本土律所,该所将积极配合武汉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探索形成一套常态化规范化的培养机制。

胡晗露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胡晗露发言)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顾笑鸣律师介绍了该所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成绩与特色,表明在武汉逐步成为国际化城市的今天,该所将全力支持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并指出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优秀的外语思维对于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性。

顾笑鸣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顾笑鸣发言)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崔晓静教授介绍了武汉大学本科国际法试验班和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班的基本情况,提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打造教学共同体,注重外国法知识模块的引入,融通法律英语与专业教学,精准培养,系统对接,促进学生的兴趣方向与各律所优势业务相联结。

崔晓静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崔晓静发言)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战略意义、重要性与必要性,指出各方应当促进优势互补,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落实落地,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可行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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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发言)

会议尾声,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以“信息”“路径”“共识”为关键词对会议内容进行了精辟总结。

冯果总结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总结发言)

本次研讨会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重要精神的指导下,凝心聚力,主动谋划,探讨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和如何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武汉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方向。通过与校外联合培养单位的倾力合作,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将迈入新境界,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增强软实力。

大合影

(编辑:樊杰 审核:何荣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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