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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业务培训班第三期开班典礼

日期: 2011-05-27      阅读:

2011524上午,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业务培训班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报告厅隆重开班。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建伟,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邵军等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建伟主持。


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振发在致辞中首先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对新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侯书记在典礼上全面地介绍了武汉大学及法学院的历史脉络、办学规模和办学特色,并希望大家从“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校训中去了解武汉大学的精神文化。“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是此次培训班的真实写照,也是此此培训的目的。他指出随着高校职能的拓展,高校培训工作的地位日益突出,我院对高校培训工作也极其重视,建立了比较好的课程体系,成立了培训中心,配备了优秀的授课老师,且每次培训班都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相应的培训指南,然后有序的按指南来实施。发言的最后他强调对培训工作中不妥的地方,望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我们能够及时改正,而且他祝学员们在学习期间身体健康、身心快乐。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邵军发表了讲话。他说根据市院计划安排,今天是丽水市检察系统第三期培训班在历史悠久,学术浓厚,名人辈出,景色优美的武汉大学隆重开班的日子。他作为此期培训班的班长,借此机会,对参与培训的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倍加珍惜学习机会。他说学习是前进的动力,鸟儿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在这里,首先要感谢市院党组领导,特别是陈海鹰检察长为他们搭建了这么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其意义深远,意义重大。特别是为了达成此次学习机会,市院党组几经磋商,培训方案几经修改,机会来之不易,同时也包含了市、县两级院党组对此次学习的期盼。还要感谢武汉大学法学院领导,感谢他们对此次培训活动的重视和支持,感谢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精心安排。如此高规格,优质量的培训,大家没有理由不好好珍惜,不好好把握;二是倍加认真学习。他说大家首先要明确学习的意义,此次培训班包含了领导的良苦用心,倾注了组织的精心筹备。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工作实务;既有专家讲座,又有互动交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因此,大家要充分认识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要带着问题学,带着目标学,带着思路学;其次,要强化学习要求。他表示从今天起,大家都是学生,要守规矩,要坐得住,听得进,学得进,要耐得住寂寞,要耐得住清苦。再则要提高学习效果。大家要通过培训这个平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提高,互相促进,使每个学员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成,使自身的知识视野进一步拓展,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真诚友谊进一步升华,用实际行动向组织上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三是倍加遵守纪律。他说为确保此次培训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大家要遵守培训班的管理规定,按时到课,不迟到早退,上课不准接听电话,班里班外一切活动要组织到位,井然有序,步调一致,做到相互关心帮助,要有始有终,有总结,有提高。最后,在他的提议下,大家用热烈的掌声再次感谢武汉大学法学院领导的热情接待和周到服务,也用真诚的掌声欢迎法学院的领导老师到中国第一生态市----浙江丽水参观指导。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建伟做了总结发言。他说侯书记全面详细的介绍了武汉大学和法学院的基本情况,邵军委员也明示了此次培训的任务和要求。他所要强调的是安全问题,希望学员学习期间保重身体!


典礼结束后与会领导老师和全体学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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