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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公益法的理论与实务”研修班成功举办

日期: 2011-06-15      阅读:

201168612,由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和美国公益法研究所(PILnet)合作举办的第二届“公益法的理论与实务”研修班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顺利举办。

本届研修班是在2010111-7日北京大学举办第一届研修班的基础上举行的。研修班共收到来自全国二十多所高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数十个律师事务所律师、数位高校青年教师、媒体记者和NGO组织工作人员的申请共300余份,最终遴选出51位学员。研修班还吸引了武汉大学本校及武汉本地其他院校的50余名同学前来旁听课程。

68上午9点,研修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开班仪式,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代表法学院致辞,美国公益法研究所北京办公室主任Robert Precht和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林莉红教授也分别发表了简短讲话。

为期五天的研修班共聘请了16位来自国内外的知名专家授课,武汉大学法学院林莉红教授讲授了“中国法律援助与民间组织”以及“转型时期的中国公益诉讼”,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校友傅郁林向学员们介绍了“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公益诉讼”;美国公益法研究(PILnet)莫斯科办公室主任Dmitry Shabelnikov作了题为“俄罗斯近20年的法律和制度变迁:公益律师、NGO及欧洲人权法院的作用”的演讲;阿拉斯加安克雷奇大学政治学系教授Margaret Stock的演讲以“击毙本拉登是否合法”为题,介绍了美国国内法与国际人权法的关系;武汉大学校友、光大安石法律总顾问Bryan Bachner向大家说明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成为中国的法律顾问”的历程;纽约Emery Celli Brinckerhoff & Abady律师事务所合伙人Ilann M. Maazel则通过一个个案向学员们展现了“美国公民权利的实现”;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美亚博律师事务所诉讼小组合作伙伴Rooney Matthew以“《杀死一只知更鸟》简介”为题介绍了美国公益律师的成长;美国福特基金会法律与权利项目官员Ira Belkin(柏恩敬)以其丰富的中国经验说明了“中国公益律师的作用”;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以自己办理的案件为例向学员讲授了“禁止歧视和反歧视公益诉讼”;衡平机构(Equity and Justice Initiative)执行理事、北京市地平线深圳事务所黄雪涛律师以自身多年的办案经历为例介绍了“精神病人的权利与困境”;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组织干事彭鸿昌则向大家展示了“香港社区组织协会的工作与展望”;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万仁德副教授相应地展示了“中国社会工作的现状与挑战”;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及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知名公益律师佟丽华律师以自己十余年的公益律师生涯为例说明了“中国公益法的发展与挑战”;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律师通过“公益诉讼与媒体”的讲授向学员们展现了在公益诉讼中与媒体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能途径;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通过自己办理的三个案例向学员们介绍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开展”。

2011612下午,本研修班在主办方、授课老师、学员以及会务工作人员的各方努力下顺利结束并举行了结业仪式,“中心”主任林莉红教授为学员颁发了“第二届公益法的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至此,第二届“公益法理论与实务”研修班圆满落下帷幕。

在这次研修班的学习中,学员们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课下也多有交流互动,增进了彼此了解和友谊。在结业仪式上,学员们纷纷表示聆听了各位专家、学者和知名律师的讲授,自己不仅系统掌握了国内外公益法的基本理论和最新的前沿信息,也通过诸多案例了解了公益法案件的实务技能。众多公益律师对公益理想的不懈追求、为实现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的辛勤耕耘、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执着付出也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美丽的武汉大学校园和学术气氛浓厚的武汉大学法学院也让学员们惊叹不已,更有相当数量的在校学生学员表示,回校后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到武汉大学来进一步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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