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武汉大学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2期|“中国法律传统与文化自信”成功举办

日期: 2019-09-30      阅读:

2019年9月27日14时,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武汉大学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2期于文理学部第四教学楼201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为“中国法律传统与文化自信”,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柳正权老师。2019级全体本科新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肇始,柳老师表达了对全体新生们的欢迎与对师生交流互动的希望,柳老师的风趣幽默迅速感染了大家,讲座在轻松和谐的氛围下展开。

首先,柳老师以《尚书》引出“汉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这一论断。他指出,《尚书》是我国最早的有文字记录的历史书,而中华文明之所以能赓续至今,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具有善于记录的传统。为进一步说明汉字在中华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柳老师和大家分享了三个小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仓颉造字的传说。柳老师结合远古时代的传说与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加以分析,推断出黄帝时期可能已有文字存在。第二个故事关于鲁迅“汉字不灭,中华必亡”的言论。柳老师认为这一言论表明了汉字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并结合东亚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去汉字化”行动加以印证。第三个故事是武则天造“曌”字。柳老师结合阴阳学说,指出这是武则天借助文字的力量论证自己统治合法性的手段。通过这三个小故事,柳老师告诉同学们:汉字是中华文化的载体,承载着很多文化信息,并作为文化基因自觉不自觉地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紧接着,柳老师又以“家”字为例展开详细论述以佐证上述结论。他结合文字发展轨迹、象形造字法的模仿特征、史料挖掘方法推断出“家”字产生的时代背景:一个已经定居的母系社会,并指出“家”字也在塑造着中华民族崇尚安定的民族性。柳老师引导同学们从简简单单的一个“家”字窥探到其背后的纵深文化,让在场的同学们深刻感受到汉字承载文化的功能。

在同学们惊叹于汉字传承文化的强大力量时,柳正权老师顺势讲起了“文化自信”,开始了他的解题。他先从“自信”说起,分别解释“自”、“信”二字的含义,并结合心理学中“正见”的概念,进一步指出自信就是对自己本事和能力的积极评价。柳老师又补充道,真正的自信需要一套科学的认知理论和方法论指导,并经过实证验证认识的正确性。柳老师的这些观点对于同学们正确认识“自信”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接着,柳老师又探讨了学科体系中的“文化”,在分别解释“文”、“化”二字后给出了文化的含义:用一种美丽的东西去传递某种意识,去同化一个群体,并以古代中原文化的辐射力加以佐证。最终,柳老师归纳出“文化自信”的含义:用美丽的东西去传达一个核心价值,最终导致自己对自己和自己的能力有一个稳定的心理评价与动力机制。解释完“文化自信”这个核心关键词后,柳正权老师又谈到今天的另外一个关键词“中国法律传统”。他认为,中华法制文明生生不息,两千年未曾中断。制度层面上,从李悝的《法经》一直到清末修律,中华法系走过漫长历程;文化层面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至今仍影响着我们,并在当今建设法治中国的实践中有所体现。柳正权老师带领同学们深刻领悟到中国法律传统和文化自信之间和谐统一的关系,完成了解题。

接着,柳老师开始引导同学们思考文化的重要性,并给出了一些学习方法指导以及具体建议。柳老师认为,文化并不是坐而论道、玄而又玄,它能对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他介绍了湿猴理论以及二战中美国让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为制定战争策略提供文化参考的故事,引导同学们在案例中感受到文化的强大力量。柳老师还提醒同学们,文化可以互通包容、学习互鉴,中华文化具有极大的包容性。紧接着,柳老师又介绍了文化的三个结构层次:制度、理论与心理。并结合天生犯罪人理论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引出他所赞同的文化学习方式:先从制度入手,随后抽象出理论与心理,形成立体认识。柳正权老师还根据爱因斯坦有关大学的名言提出了学习中的具体建议:不要自负、终身学习、相互学习以及培养良好的品格与自信。

最后,柳老师围绕“学法律史为什么有用”“如何学习法律史”这两个问题与同学们展开讨论。针对前一个问题,柳老师指出,法律史的学习深入到一定程度,学习者会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第一,心态好。借用柳老师的一句话,“所有发生的事情在历史上只不过是小小浪花”,法律史学习到了一定阶段,学习者能够胸怀大格局,云淡风轻地看世事变迁。第二,具备高屋建瓴的思维,能够对相关文本素材高度概括、一目十行、迅速抽象出重点。第三,具备细致的思维,善于把握细节,能够通过细节还原事件真实。针对第二个问题“如何学好法律史”,柳老师指出,学好法律史,首先要全面且深入地学习九大部门法,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基础。其次要全面了解历史,对历史有一个良好的把握。最后要掌握必要的法学和历史学研究方法并善于把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总之,既要把法律史看作文化来学习,又要精通部门法;既要灵活运用法学与历史两种研究方法,又要参与实务、服务社会。柳老师还提出了对同学们的四点希望:要关注时事、服务社会;要重视个人品格、学习能力、文化底蕴的培养;要志存高远,心怀浪漫情怀;要珍惜朋友,并保持同学与师生关系的和谐融洽。

讲座最后十分钟,在柳正权老师的鼓励下,张丁梅同学提出三个问题,柳老师一一耐心解答,在场同学受益匪浅。本次讲座中,柳正权老师旁征博引,灵活运用中西方历史以及其他学科理论阐述他的观点,并多次强调了培养健全品格和终生学习能力的重要性,为法学新生们上了重要的一课。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期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李育聪

摄影:孙小燕

校对:孙小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