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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3期|“民法:人生的指路明灯”成功举办

日期: 2019-10-14      阅读:

2019年10月11日14时05分,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武汉大学法学入门系列讲座第3期在武汉大学文理学部第四教学楼201教室举行。本场讲座的主题是“民法:人生的指路明灯”,主讲人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教学名师孟勤国教授。2019级全体本科新生参加了本场讲座。

讲座肇始,孟老师表达了对全体新生的欢迎与祝贺,并肯定了法学入门系列讲座对引导大一新生进入法学殿堂的积极作用。接着,孟老师向大家作了简要的自我介绍,其丰富的人生阅历、对自身发展道路的选择与思考立即引起了同学们的极大兴趣,现场氛围热烈且愉快。

在简单分享之后,孟老师提出了问题——“为什么要重视民法?”孟老师首先从民法的适用范围这一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民法是生活的规则,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必然要与民法发生关系,并且大致举例分析了合同法、公司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民事法律规范与个人生活的密切联系,凸显了民法对于普通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同时,孟老师结合自身实际经历指出民法的学习还有助于贯通其他部门法的学习,孟老师结合了自己在银行、外贸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体会告诉同学们,拥有民法的基础对于了解学习经济法、国际私法等其他部门法大有益处。孟老师还特别提到,学习民法对于学习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也有帮助,孟老师总结道:“经济学讲投入和产出,哲学讨论主体和客体,管理学重在管人和决策”,他对于这些学科有如此深的体会也得益于对民法的学习和体悟。接下来,孟老师从为人立世的角度讲述了民法的重要性。孟老师分析道,民法是生活的规则,对于指导生活大有帮助,同时,学习民法不可避免地要与各种各样的人或事打交道,并要在其中学会为人处世。孟老师特别指出情商之于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而民法强调尊重权利、换位思考,学好民法的人,往往是自律、谦和的,懂得如何处理好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法学的两大应用方向是实务与理论研究,孟老师便又从这两方面向在场本科生们提及民法学的优点。从实务方面来看,民法涉及的领域宽,就业面自然也广,学好民法有助于同学们今后的就业和发展。从理论研究方面来看,民法的研究领域开阔,会随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和研究方向,处处都有未曾开拓的新天地,同学们也拥有更多的机会和机遇。此外,民法学的研究也能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点滴贡献,让研究者颇有成就感。

在同学对民法的重要性有了了解认识之后,孟老师客观地指出,民法涉及领域广,学习难度自然也大。于是,孟老师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如何学好民法?”并就此给出了建议。首先,孟老师指出民法学习应当与生活实践相结合,民法的规则是生活规则的总结,在学习民法概念时,可以用生活中的例子帮助理解记忆。其次,孟老师强调要学好民法教材,告诉同学们民法教材应当反复看,重点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还向同学们介绍了教材选择的标准。孟老师语重心长地告诉同学们,本科阶段要重视基础,基本概念一定要理解记清,在法律领域,基本概念是不能出错的。除此之外,孟老师还建议同学可以阅读法律条文,并将其与教材原理结合起来理解,关注条文与原理相冲突的情况,思考其背后的深层含义;还可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从中看原告、被告、法官三者不同的思维方式,培养自己的独立判断能力和对案件的认识能力。孟老师强调了独立判断能力是法律人必备的品质,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也应重视培养。此外,孟老师建议同学们通过广泛阅读扩大知识面,并向同学们推荐了书刊,还具体举例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和西方法学名著,和在场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阅读体会。孟老师告诉同学们,一个学习民法的人一定是一个视野极其开阔、知识面极广的人,他希望同学们在阅读文学名著时,关注人间百态、时代命运、人性写照,汲取书中人物的经验教训,增长自己的阅历、智慧,培养对世事的洞察力。最后,孟老师总结道,读书学习要掌握方法,正确选取精读和泛读的书籍,并再次强调了本科阶段重在基础,他希望同学们通过四年的学习打好基础,掌握好法律语言,完成从日常语言到法律语言的转化,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最后,孟老师向大家介绍了民法的体系。孟老师首先强调了民法的核心体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又包括三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即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人;客体即产生法律关系的媒介;内容即权利和义务。孟老师特别指出,学习法律即学习法律关系,学习权利、义务、责任。接着,孟老师继续向同学们介绍,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原因,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法律行为最为重要。接着,孟老师又向同学解释了违反法律关系的后果(即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反映在合同法的违约责任,二是反映在侵权法的侵权责任。接下来,孟老师又向大家介绍,民法的内容就是权利义务,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民法有五大权利,即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孟老师最后总结道,民法体系即以法律关系为中心,左边是法律事实,即引起法律关系的原因,右边是法律责任,即违反法律关系的后果,并提醒同学们这个体系一定要牢记。

在讲座的最后二十分钟,五位同学积极进行了提问,孟老师一一耐心解答。黄宇昕同学请孟老师推荐一些适合本科生的民法教材,孟老师推荐了王利明教授的教材以及《民法原论》。冉森鹏同学向孟老师请教了辩护的技巧,孟老师指出,无论是在民事还是刑事诉讼中,都要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进行辩论。郑梓欣同学请教孟老师如何阅读案例,孟老师认为,同学们可以多看层级较高的法院的案例,不只看案例的结果,更要培养一种法律思维。杨小艺同学问道:在为被告辩护时,律师是否会感到与伦理观相违背?孟老师提出律师应当克服伦理倾向,只能从事实和证据的角度作出判断。李玥辰同学询问孟老师应该如何阅读,孟老师认为,第一要有鉴别的能力,第二要有独立的批判精神,养成说理的习惯。

五位同学的提问结束后,这场精彩的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孟老师的讲座生动幽默、引人入胜,带给了同学们极大的震撼。孟勤国老师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同学们介绍了为什么要重视民法,怎样学习民法以及民法的体系,有助于培养新生的法律素质,引导新生进行民法学习,让人受益匪浅。这无疑是一堂极其精彩的法律课,更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人生引导。

撰稿:王嘉慧

摄影:陈芝铭

校对:陈芝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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