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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2年年会召开

日期: 2012-11-21      阅读:

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
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商法研究会会长冯果、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新天等参加会议
2012年11月17日,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经济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顺利召开。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制办副主任李汉生同志,湖北经济学院副院长何慧刚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我院副院长冯果教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李振华教授等领导、专家出席了本次年会并致辞。开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我院博士生导师李新天教授主持。来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保监局等实务部门的领导、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等全省多所高校的法学院、系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主办,湖北经济学院承办,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协办。
本次研讨会以“诚信体系建设与商事法的完善”为主题,共分为三个单元进行了研讨。第一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雷兴虎教授主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董俊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京辉博士、我院副教授罗昆博士等7位发言人围绕商法总论中的商事诚信法律制度的建构,分别就商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票据法中的诚信问题、商事诚信与我国违约金的司法调整等问题作了主题演讲,我院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罗昆博士就《合同法》第114条关于违约金增加或减少的问题结合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引发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强烈共鸣。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瑞龙教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涌泉博士分别从理论和实务的维度对本单元的发言作了深入而独到的评议。第二单元由我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张里安教授主持,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焰博士、我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印通等6位发言人围绕公司法、证券法中的商事诚信法律问题作了主题发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我院兼职教授武星,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天习博士分别从诚信主体、诚信对象等角度对本单元的发言一一作了精彩点评。第三单元由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彭真明教授主持,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杰博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亚琼博士等5位发言人就首席仲裁员实现和谐仲裁价值追求应具备的办案能力、商事审判制度的构建等问题作了主题发言。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徐少林博士、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光焰博士分别就本单元的发言作了富有见地的评议。一天的会议安排非常紧凑,内容丰富,参会人员深切地感受到主持和评议人很敬业、发言人很专业、下面的听众很“辛苦”,但很享受。
最后,会议对本次年会优秀论文奖获得者进行了表彰,我院喜获佳绩,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印通荣获优秀论文一等奖,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李安安、杨为程、袁康荣获优秀论文二等奖、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杨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张晨晨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
会议还初步确定了“商事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研究”作为明年年会的主题。

(印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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