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应邀到我院作专题讲座

日期: 2012-10-09      阅读:


10月8日晚7点,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教授应邀在我院211教研室做主题为“建构中国公众参与制度的群众观思考”的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行政诉讼法方向带头人、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主任林莉红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马立群老师、中央民族大学史艳丽老师等参加了讲座。行政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部分其他专业研究生和本科生也聆听了本次讲座。
活动开始由林莉红教授简要介绍了王教授丰富的从教经历及阅历,王教授主要从事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行政程序法及政府法治等领域的学术研究。
王教授主要围绕公众参与的提出、兴起、发展,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引起问题的原因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构建中国公众参与制度的群众观。王教授指出,公众参与经历了从环境保护领域到立法领域的发展进程,而且在立法领域的发展势头相对较好,而与立法领域相比,政府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更为重要。按理说公众的参与应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标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公众参与基本上是利害关系人为了自己个人的利益诉求去参与的模式,参与的途径和形式在我国往往是一种泛化式的参与,是不牢靠的参与模式。接着王教授指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假象公众参与,使得公众参与在决策中形式化,只是为了降低和规避将来实施过程中的程序性风险和决策责任;二是压力性和被动性的公众参与,社会冲击使得政府不得不应对的一种消极参与模式,结果是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王教授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制度化层面的技术化问题做得不到位;二是不具备西方公众参与制度产生的基础即民主制度,主要是代议制;三是直接民主不够,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四是当下的很多执政者重实体轻程序。最后王教授强调,我国现在的公众参与制度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作指导,在借鉴西方的经验上还应该结合我国的特色和优势,因此其提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总体思路是:一是群众与英雄人物、精英人物的关系,总体上看社会的推动不是靠精英人物而是靠人民群众;二是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增加公众参与的主动性与参与性。
在互动环节,来自武大法学院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们积极发言,就一些理论问题以及现实中的一些问题向王教授请教。王教授耐心听取了同学们的提问,对同学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做了细致而深刻的回答。
最后,林莉红教授表示也对公众参与制度非常感兴趣,谈了谈自己作为区人大代表的感受,其认为现在的网络是公众参与的一个很好的方式。王周户教授扎实的学风和朴素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同学们的钦佩与敬仰。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撰稿人:刘亚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