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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日期: 2017-12-20      阅读:

12月19日,武汉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法学院325会议室举行。签约仪式由院党委书记孙德元主持,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恒敏、派驻律师杨霞、合伙人王曦、办公室主任刘芳,我院院长冯果、党委副书记黄丽、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黄志雄、院长助理祝捷、经济法教研室教授孙晋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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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伊始,孙晋教授详细介绍了我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作的由来及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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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冯果院长代表法学院与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恒敏先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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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签约仪式上,杨恒敏先生表示,身为珞珈学子,虽已毕业多年,对母校怀有的深厚情感不曾改变,也为法学院取得的成就感到骄傲。杨恒敏先生详细论述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同武汉大学法学院合作的现实基础,并对双方未来合作的前景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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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果院长对我国目前的法治现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冯院长还对我院在网络法等新兴学科领域提出了适应时代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希望接下来以双方合作达成的共识为基础,互帮互助,真正培养出推动法治建设事业的法学人才,促进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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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战略合作旨在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与实践的结合,共同为中国培养出色的青年法律实务人才,拓宽高等教育奖学金的来源和学生就业途径,真正实现校方、律所、学生三方共赢。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将在网络法及相关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在十年合作期内将有条件、分阶段向武大法学院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支持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支持法学院创建互联网治理研究机构,开拓发展网络法新兴学科,兼顾新经济条件下竞争法、产权平等保护、新时代监察立法与实践等方面的支持与合作,以及支持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的建设发展,共同进行上述领域法律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法学教学研究、境内外学术交流及专题研讨、学术刊物创办和出版、教师专项奖教金、学生专项奖学金、学生实践基地等工作,开展全面性、战略性、紧密型合作。

(供稿人: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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