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日期: 2021-01-14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五)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六)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法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法学院根据法学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拟接收转入人数不低于2020年核定招生人数的10%

四、凡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期间的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总平均绩点分不低于3.30

五、法学院实行大类招生,本科设置一个法学专业。符合条件的2020级本科生转入至2020级法学专业,2019级本科生转入后下编至2020级法学专业。

六、2021225-32日,学生向所在学院(转出院(系))提交个人《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133-34日,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法学院228办公室,法学院将于202135日进行转入申请审核。

七、202136-311日,法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将依据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面试,最终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转入我院学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武汉大学法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111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