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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一批“青年学者特岗计划”人选的通知

日期: 2022-09-15      阅读:


 

为加强双一流法学学科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决定实施武汉大学法学院“青年学者特岗计划”。“青年学者特岗计划”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政策要求,按照“面向青年、优中选优、重点扶持”的原则,在法学院院内设置“青年学者特岗”,对于入选的青年学者给予相应的岗位荣誉、岗贴和科研经费,全面服务青年学者成长,培养和汇聚一批具备成长为“国字号”人才潜质的青年学术中坚力量,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可持续发展引育一批有创造力、影响力、竞争力的青年人才。经研究,现启动第一批人选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校内外学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高尚,学风严谨,无学术不端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申报人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具备申报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的潜质,具有较大学术创新潜力和较强学术组织能力,已取得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居本学科国内同年龄段学者前列。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全职工作要求。第一批申报者应于198011日以后出生。

(四)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人才称号且仍在聘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五)校外人员可以在申请入职武汉大学时同时申报,但聘任时应当已经通过武汉大学人才引进程序。

 

三、评审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有意申报者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申报材料,含申报表一式5份,支撑材料1份,并准备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核和通讯评审

学院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取匿名评审形式。为避免多头、重复评价,可以统筹采纳其他人才项目通讯评审的结果(可统筹采纳的人才项目由学院根据人才项目规格、层次和影响力确定)。

(三)会议评审和公示

学院邀请院内外专家组织会议评审(其中,院外专家人数占评审专家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0%),申请人进行现场答辩。在规定名额内进行一轮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数超过参会评审专家人数2/3的进入候选人建议名单。学院对建议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审批和聘任

学院党委和党政联席会对通过公示的入选者进行审定,并正式公布入选名单。学院与入选者签订协议,学院颁发聘书。

 

四、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20221014日下午五点前

资格审查:20221015日——1020

通讯评审:20221021日——1031

会议评审:20221130日前完成

审批聘任:202212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审查把关机制,严格标准、择优选拔、宁缺勿滥。要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行学术不端、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在学位论文抽检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不得通过。

申报人的研究生导师以及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当回避,申报人的材料涉密的,应当进行脱密处理。

 

五、名额、聘期、考核和待遇

(一)名额

为鼓励青年教师成长,第一批名额为0-3名。

(二)聘期和考核

聘期三年,期间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执行聘任协议,不合格的,终止执行聘任协议。聘期结束前三个月内应当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三年,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均由学院组织。

(三)待遇

聘期内每月5000元的“特岗岗贴”;

配套10万元科研经费,按聘任协议执行;

入选者的工资待遇、科研奖励等按照学校和学院政策执行。

 

联系人:冯敏

联系电话:027-68752839

邮箱:fengm_1104@whu.edu.cn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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