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日期: 2022-12-20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均应符合《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高水平运动员(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按《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执行);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法学院不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出申请;法学院根据法学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经研究确定拟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30人。

四、法学院实行大类招生,本科设置一个法学专业。符合条件的2022级本科生转入至2022级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生转入后下编至2022级法学专业。

五、2023220-221日,学生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2023222-223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六、2023224,学院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接收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英语水平和法理学相关内容,各占50%。法理学参考书目:1、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第二版)》(马工程教材),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2、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七、2023226,对进入面试的学生,依据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面试,最终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转入我院学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武汉大学法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21220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