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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第七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 2010-09-09      阅读:

各位老师
第七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已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
5.凡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6.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成果参加本届评奖。
7.党政系列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成果不申报参评。
二、评审程序和方法
评审按初评、复评、终审程序进行。
1.初评:由省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由相关专家独立对申报成果认真审读,采取定量打分和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法,写出明确评审意见。省评委会办公室汇总专家意见,并按得分多少产生初评推荐名单。初评推荐的成果数量,应多于奖项的50%。
2.复评:由省评委会学科组负责。各学科组在审阅初评推荐成果材料基础上,认真复核,充分酝酿,集体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报省评委会终审。
3.终审:由省评委会负责。省评委会投票决定各奖励等级的优秀成果,终审成果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委的同意,并以得票多少顺序排名。终审成果并经过公示期无异议的,报省政府批准授奖。
三、奖项和奖金
1.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共21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30项。根据需要设特别奖。
2.上述各等级奖项,根据申报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为鼓励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研究,大胆探索,40岁以下作者的获奖成果不少于总奖项的25%。
3.奖金金额分别为:著作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3000元;论文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特别奖奖金金额另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要求: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于9月15日前登录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上申报系统(www.hbskw.com或www.skyxcg.com,进入“第七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版块,完成网上申报,并下载纸质文档打印一式三份,于9月17日以前由各单位集中报送社科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
2.其它申报材料:申报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2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由各单位在9月17日以前统一报送社科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
3.申报费用: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对申报成果者收取一定的申报费和评审费。成果形式为著作类和系列论文的收取申报评审费260元,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收取申报评审费200元。
4.联系人:吴艳 68756651,陶军 6875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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