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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赴韩国高丽大学交流的通知

日期: 2011-04-28      阅读:

法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高丽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将推荐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于2011年秋季赴韩国高丽大学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 申请人条件: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二、大三学生;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志愿者优先推荐;
2. 名额:两名;
3. 教学语言:英语;
4. 语言基本要求:能适应全英语教学环境;有托福、雅思成绩者优先。
5. 时间:2011年9月至2011年1月(一学期)
6. 费用:在韩国高丽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校方安排住宿;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费用。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
递交材料:个人申请书,个人简历,成绩单
报名截至时间:2011年5月6日 过期不候
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秀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