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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1年度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通开课立项建设的通知

日期: 2011-09-20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优化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加快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学科通开课建设项目,现将有关申报立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学科通开课的立项范围

1.培养单位2009年新修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按一级学科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学科通开课(含方法论课程);

2.课程具有很强的学科代表性,能将基础性理论和前沿性知识科学结合;

3.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高水平的教学团队(3-5人),集中优秀教师围绕本学科基本知识架构分工明确、合作讲授;

5.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有详细规划,预期成果丰富。

二、硕士研究生通开课的立项程序

1.课程负责人根据新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科通开课建设立项申报表》;

2.培养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

4. 学校发文公布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通开课建设项目。

三、有关要求

1. 研究生学科通开课课程项目建设工作本着“成熟一个,立项建设一个”的原则展开,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科通开课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项目的评审和建设经费的落实。通开课建设经费为3万元/门,分三次拨付,即立项后拨付1万元,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1.5万元,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0.5万元。学校另设立通开课负责人专项岗位津贴,每门课程每年5000元,在结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高度重视通开课建设立项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并于20101015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6份,可复印)报研究生院培养处206室(电话:68752651),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科通开课建设立项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11910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1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16份,可复印)送交法学院230公室谭老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