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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贴人员”、“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5-16      阅读:

法学院全体教师:

现将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国贴人员”、“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您,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本周五(5月18日)下班前,联系于砚报名,电话:68752839。学院会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确定最后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再登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8年5月16日

学校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8]3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国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省突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以下简称“省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报国贴人员、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受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国贴人员选拔条件按人社部函[2018]9号(附件1)执行。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入选国贴人员者,不得重复申报。

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选拔条件按鄂办发[2001]55号(附件2)执行。申报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省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已入选国贴人员、省突专家或省贴人员者,不得再申报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


二、推荐指标

国贴人员,各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推荐0-1,专业教师人数超过150人的单位,可推荐0-2。符合选拔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指标推荐。

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各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可向学校推荐0-1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推荐人选。确定的推荐人选请登录“武汉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 (http://rsbservice.whu.edu.cn/gcc/userLoginInit.system),填写相关信息,单位审核后提交人事部。个人和单位的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和附件4。同时,单位需提交候选人思政素质、师德师风评价报告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至人事部204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521

2.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3.通过评议的教师,由人事部另行通知下载填写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相关信息采集表或登录“湖北省高级专家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下一步填报。材料填写及提交应在530日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把选拔工作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精心组织,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拨出来。选拨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突出重点。

联系人:郭滢滢 联系电话:68752841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859

附件:1. 关于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国贴人员条件的规定(人社部函[2018]9号)

2. 省突、省贴人员选拔推荐条件(摘自鄂办发〔200155号)

3.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申报人)

4.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学院)

5. 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1:人社部(2018)9号.pdf

附件2:鄂办发[2001]55号文件.pdf

附件5:2018年“国贴人员”、“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网上申报操作说明(申报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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