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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日期: 2020-09-24      阅读:

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19-2020学年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为激发广大教师投入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承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的主讲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本学年承担公共必修课或一级学科通开课达到32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近两年连续开课。

(三)倾心钻研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不得与本科2019-2020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奖重复申报,并且已获本科或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也不再申报。

个人申报须在2020年10月9日之前完成。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积极宣传和公开展示教师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小组,制定推荐细则,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名,其中外国语语言文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统计学院可报2名(其中至少1名为公共必修课教师)。初审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一周。

2020年10月20日之前,各单位将《武汉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候选人申报材料以及《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附件3)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7办公室(含电子版)。

(三)评选及结果公示

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学生网上评教及收集的各方评价、单位推荐排序、教学工作量等进行综合评选,2020年11月30日之前,确定并公示获奖候选人。

四、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按年度评选,总名额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奖励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8754172;联系人:卢晴,邮箱:34944930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

      2.武汉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3.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模板)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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