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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 武汉大学法学院评选办法

日期: 2020-10-30      阅读:

一、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简介

江平法学基金是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和王泽鉴教授捐赠发起设立的旨在奖励优秀学生、扶持学术发展的法学基金。为奖励在民商法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江平法学基金特设立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本院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制定第二十一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20年度)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评选办法。

二、奖项设置

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名额为32名,每名奖金10000元。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学生15名,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3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2名,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华东政法大学学生2名,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2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2名。

三、本院奖励对象

本院2名名额,奖励对象为本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四、申请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学生;

(二)已修读下列民商法课程中的二门课程并满足相应的成绩要求:

1.民法总论(民法一:总论)、物权法(民法二:物权法)、债法总论(民法三: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各论(民法五:合同法各论)、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四:侵权责任法)、商法概论、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破产法、信托法、民商法学前沿问题研讨;

2.其中有一门课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者其中任两门课的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

五、申请程序

2020年11月8日17:00之前向学院提交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纸质申请表(见附件,交至法学院228室)

六、评选程序

(一)评选工作小组成员

胡伟 何荣功 李承亮 武亦文 南玉梅 余奕

(二)初试

初试时间初步确定为11月15日,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同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的本科生统一参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初试内容相同,考试范围覆盖民商法课程的基本内容。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取前5名学生参加复试(如第5名有多人,则一同进入复试)。

(三)复试

复试以当堂考试或者开放式讨论的形式进行,题型以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和论述题)为主,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定

评选工作小组将两轮成绩加总(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根据成绩名次评选出2020年度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获奖学生。

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江平民商法学基金会审定。

(五)领奖

获奖学生由本院教师带队赴中国政法大学颁奖典礼现场领奖。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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