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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李龙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李龙先生逝世,全省律师行业深感痛惜。肃此唁电,谨向李龙先生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诚挚慰问。

        李龙先生作为著名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新中国法理学的重要奠基人,长期关注律师行业的发展,筹备和组建了武汉大学律师进修学院,并亲任院长,为律师行业人才培养建功卓著。

    李龙先生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改革和发展历史进程的见证者、参与者和推动者。早在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李龙先生就担任兼职律师,后又参与珞珈律师事务所的创建并任律所主任,搭建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践相结合的工作平台。李龙先生承办了许多大案要案,为许多犯罪嫌疑人作了成功的无罪辩护,“先后从黄泉路上拽回了14条人命”,被誉为侠客律师、侠义教授。同时,李龙先生也是最早探索公益法律发展和法律服务的学者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发表了《公益法简论》一文。正是在李龙先生的带领和引导之下,武汉大学先后创设了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等平台,组织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关爱弱势群体,为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先生已去,音容犹存,精神永驻。祈望亲属节哀,保重身体。

     

     

                                   湖北省律师协会

                                   20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