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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洪宪

女,1954年9月生于武汉市,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2年至今在武汉大学学习、任教。1991——2007年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书记。

1984年9月-1986年7月留学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12月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访问学者。先后赴美国、英国、法国、爱尔兰、德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泰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及我国的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访问、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迄今为止,个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及一般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重大或一般项目、中央政法委委托项目、国家体育总局项目、共青团中央委托项目、湖北省科研项目以及欧盟国际合作项目共计二十余项。主要研究方向:(1)有组织犯罪研究。代表作《有组织犯罪研究》为我国该领域研究的首本专著,曾荣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0)。此外,主编《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我国的影响》等学术成果。相继主持承担了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反有组织犯罪立法研究”(2019)、“中国有组织犯罪实证研究”(2012)以及“中日有组织犯罪比较研究”(2009),中央政法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邪教组织法”(2016),湖北省政府项目“依法运用大数据扫黑除恶,助推湖北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研究”(2019)等课题研究,使学科团队在国内有组织犯罪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2)反腐败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反腐败立法研究”(2015),创造性地提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体系,将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整体安全与发展战略。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学术建议稿),为国家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此外,教育部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战略研究(2003)”、“反腐新形势下‘官商勾结’的表现、成因及治理对策研究(2014)”等课题研究也获得同行好评。(3)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主编了《中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等著作,“我国少年审判机构改革历程回顾与展望”一文获“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三十周年”征文一等奖;主持起草完善《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法条例》(2017),使学科团队在该领域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毒品犯罪研究。主持承担英中协会项目“毒品犯罪死刑量刑规则与证据规则研究(2009)”,司法部项目“毒品滥用防控戒治体系研究(2017)”,中央政法委项目“大数据与毒品滥用防控政策建议(2018)”等课题研究;与团队成员全程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的起草、修改工作。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得以社会认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在我校挂牌共建“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成为全国毒品犯罪研究重镇之一。此外,合著《重大刑事案件趋升的原因及对策》、《多维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研究》等十余部著作。在《国外社会科学》、《法学》、《刑法论丛》、日本《比较法制研究》、韩国《刑事政策研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与人合作《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获第六届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湖北省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13);“立足中国刑事法治建设,培养具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的法律人才”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2013);“着重提高研究生素质,培养刑法学高层次人才”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997)。曾先后荣获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2003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03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2005年);武汉大学“第二届教学名师”(2006年);“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2006年)。

现兼任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指导性案例专家组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专家顾问;省、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政府参事。武汉大学校长法律顾问。曾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副组长,第九、十、十一届市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莫洪宪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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