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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下午5时许,我下课习惯性地打开手机,微信“龙门法学弟子群”中传来了李老师的噩耗,坐在车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1998年9月,杭州大学法学院归入新建的浙江大学法学院,未命名院长,也就是这一年,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失利。2000年6月,浙江大学校方决定从武汉大学引进李老师,出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因李老师的加盟,这一年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获得了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在这之前,我与李老师素昧平生。在我读硕士研究生时,曾经读过李老师的相关论文,知道他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授。1998年我评了教授之后,曾经通过当时还在武汉大学任教的叶必丰教授了解报考李老师博士的相关事宜,但后因名额等原因未能师承李老师。
李老师出任法学院院长,且又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所以与李老师也就慢慢地熟了起来。在一般公开的场合,李老师总是比较严肃,不苟言笑,但在私下里,李老师还是很随和的,有时甚至很可爱的。记得有一次我与赵世义老师请他在金都宾馆吃饭,当他看到我点的一桌子菜时显得十分不安,大声说道:“章剑生,你点这么多菜干什么?太浪费了!”我与赵世义老师对视了一下:怎么办?但李老师马上又说:“当然,现在条件好了,吃得好一点也是可以的嘛!”我们一阵大笑,十分开心。那场景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晚。
李老师的人生经历令人惊叹。对李老师的过去,之前我也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大概,后来与李老师相处久了,他也与我说了一些过去经历的事情。记得有一次院里组织全体教职工去莫干山,一路上他与我讲了他的不少事,大致可以概括为如同有人总结的“二十年读书,二十年坐牢,二十年学术”。其中,对于做律师这段经历,李老师还是很喜欢(并重复地)说的。其中印象较深的一件事是,有一次他出庭做刑辩,当法官问另外一位刑辩律师是否要发言时,那位刑辩律师(好象也是法学教授兼职)说:“既然来了,也就说几句吧”。说到这里,李老师一脸严肃地说:“又不是领导讲话,法庭上怎么好这样说呢?”言下之意,我想李老师是要说,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法学教授不参与法律实践,也弄出笑话来的。
针对当时学院老师学位普遍较低的状况,李老师提出了“师资博士化”工程。我是2002年下半年申请李老师读同等学历博士学位,2005年春论文答辩。这几年中,我有了更多与李老师聊天的机会。记忆最深的是2003年底的一个晚上,我去他嘉绿苑的家,我们聊得很多,其中他的“几个一”对我影响至深。他说,作为学者,你应该有一本代表性的专著、一本教科书、一个重大课题和一个重大奖项。你是做行政法研究的,若要能持续性出成果,除了不停地读书之外,还要重点打好法理、宪法和法制史的基础。那天晚上,他对我的博士论文选题也提出了不少意见与建议,并围绕博士论文选题点了几本必读的书。2004年底完成博士论文初稿之后,因他当时在武汉,我便把稿子寄给他。没有多久,他把稿子寄了回来,提出了很多问题,其中印象最深的一个问题是,行政程序正当性之基础中,作为实证基础的宪法规范与“正当性”之间的逻辑关联论证不充分。于是,我花了一个寒假读书、修改,终于过他老人家这一关。
李老师离开浙大之后,见面的机会就少了。过年过节时,我有时与李老师打个电话问侯一下,但聊的内容总与学术有关。2017年夏天,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在武汉召开,便与胡敏洁、金承东一起去看望李老师。那年他正好八十,看上去精神特别好,照例是闲话不多,言归学术。他说那年他有七、八篇论文要发表,当时我们都觉得李老师学术功力很深,学术生命会很长、很长的。现在想起来,这应该与他一直强调要持续性读书有关吧。离开他家的时侯,李老师送我们到门,他那挥手的神态至今难忘。上个月,同门蒋银华师弟说李老师得了一种老年性难治的病住院了。原以为李老师能够康复,继续写他的论文,竟不想李老师离我们而去。
老师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