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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忆恩师余能斌教授

    吕忠梅

    余老师的英灵慢慢走。2022年12月27号,接到素梅电话,说余老师感染新冠后情况不好,多番周折才进入ICU病房,每天都在为余老师的祈祷!素梅感染初愈,父母、哥哥同时重症,20多天奔波于不同医院,万分辛苦。我每次联系素梅,都觉得不该再给她添乱,但又忍不住想知道余老师的情况。元旦假期后上班,问了素梅情况,也接到小武院长发来信息,感觉情况已非常危急,但依然心存念想。4号上午,在会上接到素梅“老爸走了”的信息,不敢相信。跑到会场外,看了又看。中午,陆续接到蔡守秋老师、小武院长还有武大法学院同仁和学生们的信息,还是没有回过神来。余老师,国家图书馆正在筹建法律分馆,我告诉您要把参与第三次、第四次民法典编纂的历史保存下来,已和国图领导说好去武汉做一次专访,作为亲历、亲见、亲闻史料留给后人,您答应了我做好准备的。余老师,您的故事还没有讲呢……

    这些天,与余老师相识到进入余门、再到成为家人,40年往事涌上心头。“忠梅呀,我是余老师”的电话声依然洪亮,“不要太辛苦,注意身体”的反复叮嘱常在心头,“把做学问和解决实践问题好好结合”的要求正在摸索,“你让老头子做的事情一定做好”的承诺尚未实现……。许多场景仍历历在目,许多话语犹萦绕耳边,呵护、期望、指引,都是满满的爱。就这样再也不见,东湖呜咽,珞珈垂首。远隔千里,思念椎心,仅以文唁,敬祈冥福。

    1983年下半年,我在北大法律系读大三,因为想报考武大的环境法硕士研究生,希望能够有机会向武大老师请教有关事宜。一天上课时,听说有武大法学院的老师在京参加会议,还有一位想考武大国际法的同学和我商量,一起到会场上去找武大的老师。于是,那天晚上,我们直奔会议所在地,敲响了老师的房门。房间里有两位老师,听我们说明来意后。其中一位老师笑着说:“我们都是武大法学院的没错,但都是搞民法的,我叫余能斌,他叫马俊驹。”我们俩当时就傻了。老师们看到我们的窘样,连忙让我们坐下,并告诉我们可以讲讲报考武大的一般情况,也愿意介绍我们认识武大的国际法和环境法老师。就这样,我认识了余老师,并知道余老师是从社科院法学所去武大任教的。后来,我到武大环境法所念硕士,去听余老师的民法课,他一眼就认出了“冒失鬼”,并主动和我打招呼。我在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还没有分开,经常在一些会议上听到余老师的高见。四十年弹指一挥间,我从当年带着儿子去给余爷爷拜年,到现在带着孙子去给余太爷爷拜年,余老师总是笑呵呵地和孩子们说话,师母更是要给孩子们准备一大包吃的东西带回家。这两天和儿子说起余爷爷,他还记得黄梅的酥糖,不胜唏嘘。

    在研习环境法、经济法的十余年间,始终感觉新兴学科研究需要有更加扎实的传统法功底,自己还有差距,逐渐萌生了学习民商法的念头。记得有一次去武大开会前,和余老师约好汇报近期的想法,他听我说过后非常支持,并指导我思考如何发挥环境法专业背景优势,选择好民商法研究方向。在余老师的鼓励和支持下,1997年,我以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方式,成为余门弟子。读博期间,与余老师讨论了环境法中与民法有关的所有问题。当时,正值第四次民法典编纂启动时期,武汉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都承担了民法典编纂的研究任务,我从环境法的角度提出中国应该编纂一部“绿色民法典”的观点,余老师非常支持,鼓励我以此为方向思考博士论文选题,并与我多次讨论物权法、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启发我思考民法与环境法交叉研究的理论课题,引导我结合自身积累、聚焦难点问题进行学术创新。经过与余老师反复讨论,最终将我的博士论文定为《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论文初稿完成后,余老师先是逐字逐句的进行了修改,然后用了一整天的时间与我进行讨论,指出文章存在的不足,提出改正和完善的建议。对于我从环境法角度做出的一些不同理解,余老师在认真倾听后做了记录,表示需要思考后再予答复。不久,再次和余老师见面,得到了经过思考后的结论。就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讨论和论文修改过程中,我对余老师集严谨治学与鼓励后生创新于一体方法感受至深,严格的学术训练与开放的学术思维使我收获良多。回想起来,20多年前,虽然遇到了国家第四次民法典编纂的大背景,如果没有余老师的因材施教和悉心指导,我不可能选择“绿色民法典”作为研究方向,也不可能有较为系统的民法思维与研究方法训练,更不可能在第五次民法典编纂研究中明确提出“绿色民法典”的系列主张并实际推动《民法典》“绿色原则”“绿色条款”的形成。清楚地记得,《民法典》通过的那天,我给余老师发信息:“报告余老师,我终于把博士论文写进了民法典。”余老师给我回电话说,看到绿色条款成为《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十分欣慰。

    这些年来,余老师是我人生路上父亲般的存在,对于我的人生态度、处事原则都有极大的影响。2000年以后,我到湖北省高院工作,余老师耳提面命,提出坚守法律底线、做清正廉洁法官的要求。我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案件处理中的法律问题,也会去找余老师诉说、求解,余老师总是既倾听也解答,还帮助我分析司法实践问题与法学理论之间的距离,当时我分管行政审判,面对“民告官”的种种困难,如何处理好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既要“监督”又要“维护”的关系,和余老师交流很多。余老师对如何缓解中国的人情社会、官本位思维与依法行政张力,做好司法审查工作的深刻思考,令人茅塞顿开。还记得,我告诉余老师,湖北高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扬、新华社对我的采访受到党和国家主要领导批示,都是余老师教导有方,他笑着说:“我只是想想,都是你做的。”2007年,我到三峡公司挂职锻炼,负责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务和内部审计工作。当时,长江电力准备发行中国第一支公司债,因为没有公司债发行规则,证监会要求长江电力公司进行研究,确定规则后才可发行。我到余老师家里,讲了研究公司债发行规则遇到诸多难题,余老师帮我对法律问题与金融问题,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进行了梳理,让我思路逐渐清晰。记得长江电力公司债在上交所上市后,我告诉余老师交易所挂着的大幅标语是“长江电力一小步,资本市场一大步。”余老师说,“这是一件好事,你们要把它做好。”2008年,我到湖北经济学院工作,余老师对我又成了“孩子王”十分高兴,给我讲了许多如何爱护学生、如何教育学生的故事,教育我要做一个以学生为中心的好校长;也许是这一段,看到我有些疲惫,余老师开始不断叮嘱,要注意身体、要多休息。

    还记得那天,接到电话,说余老师意外受伤做了手术,还在危险期。我急急忙忙到医院,师母说余老师念叨了好多次,问忠梅怎么没有来,我很惭愧,告诉自己一定要多一些看望。我调到北京工作后,回武汉的时间少,只能给余老师打电话问候;余老师也经常会给我电话,告诉我一些好消息。2021年,全国政协文史馆主办的《文史资料选辑》准备就民法典编纂出一本专辑,文史馆领导找到我,让我推荐民法典编纂的亲历者并邀请他们撰写回忆文章。我因为听余老师多次讲过参与民法典编纂的“趣事”,也考虑到《文史资料选辑》是国家认可的的“正史”,就给余老师打电话,请他写一篇有关第三次民法典编纂的文章。余老师非常痛快地同意了,并且答应立即动手写;但因为文史馆工作人员原因,出现了一些小插曲,余老师有一次电话问我,说是否可以不写了。我“威胁”余老师,有问题我去解决,文章绝对不能不写,余老师说“这是你让老头子做的事情,一定做好。”在我的一再“逼迫”下,余老师手写,立力在集中学习期间抽空录入电脑,父子合作完成了《第三次民法起草琐记》。我读到文章,在惊叹余老师记忆力的同时,更感到有责任把余老师亲历、亲见、亲闻的历史留存起来。2022年,国家图书馆启动了法律分馆的筹备工作,有一个项目就是收集“三亲”史料,我向国家图书馆领导推荐了余老师,并报告余老师做些准备,国图会专门派人去武汉进行采访。按照原定计划,法律分馆于2022年12月正式开馆,因疫情原因延期,到现在还没有确定具体开馆时间。如今,余老师却与我们阴阳相隔。

    ……。

    四十年师生情,四十载学术缘!此时此刻心之所感难以言表,余老师,天堂路远,一路走好!愿那里没有病痛折磨,只有您喜爱的诗与远方!

    吕忠梅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