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未按学校要求报到注册且未缴清学费的5名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15日下午17:00。
研究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异议申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8753629。
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1 | 2009101060105 | 张穗文 | 国际法学 |
2 | 2009101060107 | 赵正华 | 国际法学 |
3 | 2009161060001 | 王敬堯 | 国际法学 |
4 | 2010101060006 | 隋鹏飞 | 法学理论 |
5 | 2013161060002 | 徐子文 | 国际法学 |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