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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研究生的通知

日期: 2013-11-01      阅读:

2013级法学硕士(非法学)同学:

我院计划从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中遴选部分学生参加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试点班,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1日;

2、名额20-30人左右;

3、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报名表交至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报名;

4、学院将根据入学成绩排名及报名情况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将公布在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

项目简介:

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研究生是我校参与建设“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重要工作内容,“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响应高等教育第三个国家工程“2011计划”精神,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同发起成立的。按照最新教育战略2011计划的部署以及“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开展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全面提升协同高校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协同创新能力,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和谐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中国司法文明的传承与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

设立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研究生旨在进行高端法律人才培养,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及武汉大学三所学校集中各自学校重点学科优势以及由顶级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导师团队,导师团队在三所学校内开设部分通开课程进行授课,对试点班学生进行全程指导,试点班学生可以突破学校界限选择指导教师,师生互动将重点关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前沿问题研究。

2013级试点班培养年限暂不更改,重点调整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导师安排等内容。

报名表见附件

武汉大学2013级法律硕士(司法文明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张文显(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博导,协创中心联系主任)

姚建宗(吉林大学教授、博导,法学院院长)

杜宴林(吉林大学教授、博导,理论法学研究基地副主任)

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副校长,协创中心联系主任)

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诉讼法学院院长)

常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证据法学院副院长)

王树义(武汉大学教授、博导,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协创中心联系主任)

肖永平(武汉大学教授、博导,法学院院长)

汪习根(武汉大学教授、博导,法学院副院长)

江国华(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占善刚(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林莉红(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赵钢 (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陈岚(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陈晓枫(武汉大学教授、博导)

李启家(武汉大学教授,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

杜群(武汉大学教授、博导,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

罗吉(武汉大学副教授,环境法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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