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成功举行,学校将依托我院与省高法联合建立湖北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以及省高法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长窦贤康、副校长吴平、校党委副书记沈壮海,我院党委书记孙德元、院长冯果、国际法所所长肖永平、副院长黄志雄和相关领域专家出席签约仪式,校党委副书记沈壮海主持仪式。
李群星、吴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游劝荣与窦贤康为湖北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揭牌,窦贤康为游劝荣颁发武汉大学兼职教授聘书。冯果院长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合作情况。
游劝荣致辞,感谢武汉大学一直以来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他希望,充分发挥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推动改善湖北营商环境,破解湖北经济发展中的观念制约、制度瓶颈和人才短缺等问题,促进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势互补,为我国特别是湖北地区造就更多卓越国际法治人才。
窦贤康校长表示,武汉大学始终关注21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关涉国计民生的重大现实问题。依托于该创新基地,武汉大学将充分发挥法学学科优势,以服务湖北开放型经济法治建设为宗旨,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在制度开放型法治的理论内涵、营商环境优化与制度开放型法治、长江经济带开发与保护中的开放性法治问题、涉外司法研究、开放型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打造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的新高地。
据悉,除共建湖北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外,学校还将依托我院与省高法联合建设示范型学生实习基地、联合开展学术研究和高端法治人才教育教学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为我国法治建设培养更多优秀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