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学院召开法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全体院领导参加学习,党委书记李霄鹍主持会议。
副院长祝捷领读《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九条至第六十二条,本章主要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党员的处分,他表示,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纪律。通过本期学习,他体会到,要始终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将各项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到我们的本职工作中。
副院长武亦文领读《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他表示,《条例》内容设置周密细致,既设置了行为类型也规定了相应后果,同时根据不同的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处罚,能够做到责与罚相适应。今后要继续学习《条例》,以便在工作中更好地遵守各项纪律。
副院长黄志雄领学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他表示,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规定很好地诠释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为党员在网络空间遵纪守法以及如何净化网络环境指明了方向,为广大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划定了“红线”,具有重大的意义。他表示,应在网络空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做出正确的网络行为。
纪委书记项焱通报了党纪学习教育的近期工作要求。
李霄鹍总结表示,要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通讯员:盛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