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会议任命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郑青于2010年9月至2015年12月在我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她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08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党组副书记,2002年09月任副检察长;2005年02月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5年03月任检察长; 2007年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8年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7年04月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长级),2018年06月任一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0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