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沈壮海参加法学院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日期: 2024-06-26      阅读:

  6月24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沈壮海教授出席,校党纪学习教育第四督导组组长杨晓岚列席。法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职工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内设机构主任、离退休党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参会,主题党日活动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霄鹍主持。

  活动首先由法学院党委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生第一党支部纪检委员喻涛滔讲授微党课:“一台电视机,一个反腐案”。该微党课以一台黑白电视机为起点,由改革开放初期海丰县县委书记王仲贪污受贿案切入强调党风和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呼吁广大青年党员主动学习党纪,保持定力、忠诚干净与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喻涛滔还介绍了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的活动开展情况。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是法学院以宣扬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任务的党建先锋队伍,以师生支部共建、论坛联合举办、研讨教学相长的形式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截至目前,在校园、社区、校庆、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宣讲、党纪学习教育等开展宣讲,共计开展70余次宣讲活动,宣讲受众超过7000人次,持续以珞珈法苑之声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法学院党委国际法教师党支部书记张辉教授结合所在专业特点,讲授微党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涉外条款”。张辉教授在详细学习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对其中的涉外条款进行解读分析,具体内容包括违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行为处分,并从国际法治研究的角度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解读。张辉教授的微党课将法学学科优势与党纪的具体条款相结合,以法明纪、学用结合,增进了理论学习的深度,推动实现党纪学习教育与专业研究的融合。

  部分党委委员发表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的学习心得。

  院党委委员、院长秦天宝教授表示,每一个党员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也要更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经过前阶段的学习体会到,惩戒不是唯一目的,更是一种手段和机制,是对党员同志的保护。自己作为院长更要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何荣功表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院党委学习形式丰富多样,自己对党规党纪获得了进一步的认识理解和思考。同时,自己作为党员进一步明确了行为底线和行为准则,通过学习可以更好地指导自己顺利开展分管工作。对个人所在刑法专业来说,《条例》与本专业有较多共通之处,在对两者的关系上有了进一步认识,对专业研究有促进作用。

  院党委委员、副书记胡伟谈了三点学习体会。一是锚定“新”,找准聚焦点聚力,把握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全面学反复学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二是锚定“心”,找准着力点聚力,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增强对党纪的认同感。三是锚定“兴”,找准发力点发力,把党纪学习教育中所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总结传承下来,把理论学习转化为发展实效。

  最后,校党委常务副书记沈壮海教授进行指导点评。沈壮海肯定了法学院党委前期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并表示本次主题党日活动非常有意义,让人收获很大。他表示,各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中国共产党在100多年的历程中,在不同时间节点以不同形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严明纪律的最好体现。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党员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没有凝聚力,组织也将涣散无力。中国共产党在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中,在民族复兴的进程中,一直牢牢把握住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严明的组织纪律,这两者是密切关联的。沈壮海强调,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要把握其重要意义,这是如何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如何焕发青春活力永葆初心使命的治本之策。

  沈壮海还对法学院师生党员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纪在心中、行在纪中,要将纪律时刻放在自己心中,让自己的言行举止处于纪律的规范约束之下。二是发挥学科优势,从法纪宣传、理论研究等方面,为党规党纪的建设、为党纪学习教育贡献法学力量。

  李霄鹍表示,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各党员要进一步强化心中有纪的观念,继续扎实开展好后续的党纪学习教育。同时,法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为党纪学习教育做出新的理论贡献。(通讯员、摄影:胡颖)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