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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国大健康法制及政策论坛成功举办

日期: 2021-04-12      阅读:

2021年4月9日,由武汉大学、泰康保险集团联合主办的第一届中国大健康法制及政策论坛在武汉国际会议中心荆溪厅隆重举行。作为第三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的重要一环,本届论坛邀请了各界专家共同探讨后疫情时代中国大健康法制的建设与发展趋势。来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学科学院、湖北省卫生法学研究会、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泰康保险集团、汉坤律师事务所的一百余位嘉宾出席了本届论坛。本届论坛主要包括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国健康法治报告(2020)》发布仪式和大健康法治高峰对话四项议程。

大健康法制论坛

中国大健康法制及政策论坛

一、开幕式

上午9时,论坛正式开始,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武亦文主持了本次论坛。

武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主持

论坛首先由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业勤和泰康保险集团合规负责人靳毅作开幕致辞。

徐业勤副校长首先代表武汉大学向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强调了在当前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进“健康中国”的战略意义,并指出武汉大学和泰康保险集团共建的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作为国内首个聚焦大健康法制研究的学术机构应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徐业勤

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业勤作开幕致辞

靳毅总代表泰康保险集团对本届中国大健康法制与政策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对专家学者的不懈努力表达了感谢,并表示泰康保险集团将不断加强与大健康法制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探索长寿时代的解决方案,推动大健康产业时代的到来。

靳毅

泰康保险集团合规负责人靳毅作开幕致辞

二、主旨演讲

随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长商敬国,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毛振华,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副处长刘涛相继发表了主题演讲。

江必新副主任在演讲中指出法治是健康的基础条件,应当厘清大健康法治与重点领域法治的关系,建立体系化、可操作性强的法律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他强调,要加强环境治理,平衡保障患者权利与保护医疗服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公共健康利益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关系。

江必新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发表主旨演讲

王晨光教授在以“大健康为中心的健康中国战略及健康法治——卫生法治观念与制度更新”为主题的演讲中表示,健康中国战略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基础,卫生健康法治是健康中国战略的保障。他指出,应当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新的大健康理念。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发表主旨演讲

商敬国秘书长针对国内商业健康险存在日益严重的供需不平衡问题,指出应当加强保险行业与医疗服务、药品供给、健康管理领域的合作。他认为,应当改变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传统认识,重构以人为中心的健康保险生态,吸纳医疗、康养服务人员进入保险行业,基于数字技术重构健康保险技术,以客户为导向重构健康保险的价值。

商敬国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长商敬国发表主旨演讲

毛振华院长在以“数据资源作为生产要素视角下关于健康大数据政策法规的几点思考”为主题的演讲中指出,数据资源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凸显,健康大数据作为敏感的隐私数据则更需严格管控,对数据产权立法和监管要求较高。他提出应当加大对健康大数据隐私的保护力度,建议监管政策平衡行业发展与数据使用效率。

毛振华

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毛振华发表主旨演讲

刘涛副处长指出,过去的一年中,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带领下,我国取得了疫情防控的伟大胜利,卫生健康法制工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通过全面及时立法,完善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推行全民普法,引导群众遵规守法,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促进法制公开,发挥法律法规在群众生产生活、科学研究、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在后疫情时代,应坚持以法制推行阳光行政,共创卫生健康法治新格局。

刘涛

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副处长刘涛发表主旨演讲

三、蓝皮书发布仪式

主旨演讲结束之后,《中国健康法治报告(2020)》发布仪式正式开始。报告总负责人、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冯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集刊分社总编辑刘骁军,湖北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新天共同发布了《中国健康法治发展报告(2020)》。

共同发布蓝皮书

冯果、刘骁军、李新天共同发布《中国健康法治发展报告(2020)》

冯果院长表示,2019年下半年,研究团队刚启动本报告的编撰工作,年底全国进入疫情防控,研究团队进一步认识到本报告对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完善疫情后国家健康法治体系、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深刻意义。他对《中国健康法治发展报告2020》的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并对研究团队的辛勤付出和社会各界提供的热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他也指出,本书创作团队较为年轻,在学识和技巧上尚有值得改进之处,衷请各界前辈人士和领导专家提出指教,为我国大政方针战略和法律制度提供更完善的学术支撑。

冯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冯果发言

刘骁军总编辑从超前的学术敏感性、超乎寻常的学术担当、非同寻常的写作过程、非同一般的学术成效这四个方面对《中国健康法治发展报告(2020)》作出了高度评价。她认为,该书结合疫情防控的背景,首次对健康法制作了系统性的诠释并搭建了健康法制研究的重要平台,有助于吸引国内外健康法制的资源和人才,促进健康法制领域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沟通合作。

刘骁军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集刊分社总编辑刘骁军发言

李新天教授指出该书具有客观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的特点,将学界对卫生法的研究转向至健康法,扩大了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的切实回应。

李新天

湖北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新天发言

四、大健康法治高峰对话

发布仪式结束后,大健康法治高峰对话正式开始,由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围担任主持。

周围

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围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主任曹艳林,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规法务条线负责人史玲玲,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朝应等嘉宾以“后疫情时代中国健康法治建设与发展趋势”为议题开展了精彩对话。陈云良教授指出,疫情防控的主要问题存在于执法环节,尤其是对新发传染病的认识和管控存在问题。他主张对甲类传染病的认定采取单独程序,在疫情预警前增设疫控部门的风险提示制度。

陈云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发言

秦前红教授表示,我国过去建立的常规法制架构在紧急状态下存在适用问题,疫情防控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主要建立在强大的社会治理工具之上。他针对性地指出,法制建设要重视弥合性,协调国家和人民、权利和自由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健康有其固有的边界性,过分扩大其外延反而会模糊边界,因此在立法层面应心存谨慎、脚踏实地。

秦前红

武汉大学《法学评论》主编、教授秦前红发言

曹艳林主任认为,健康法制的发展存在三个挑战:一是卫生健康的重视程度,基于国家安全战略的角度重新定位卫生健康工作;二是卫生健康的立法工作,重视卫生健康立法在国家立法层面的提升空间;三是卫生健康的政策制定,应服务于国家卫生健康的全面治理。

曹艳林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主任曹艳林发言

史玲玲总介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背景下社会办医存在的几个现实性问题。她认为,应当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健康法制相关学科的发展,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鼓励和规范社会办医上的应有功能。

史玲玲

泰康健康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规法务条线负责人史玲玲发言

李朝应律师肯定了大数据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正面作用,尤其是健康码的推广兼顾了对个人信息权利的尊重和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他主张健康法制的发展要坚持包容多元的理念,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健康领域的拓展和运用,发挥健康法制在医疗、保险、康养领域的规范作用。

李朝应

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朝应发言

各位领导、学者和专家嘉宾的深入对话,进一步充实会议内容,升华了会议主题。随着高峰对话环节的结束,本届论坛进入了尾声。主持人对本届论坛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莅临现场的各位专家领导、学者嘉宾表达了衷心的感谢。最后,在全场与会嘉宾的热烈掌声中,第一届中国大健康法制及政策论坛圆满结束。

对话

大健康法治高峰对话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是我国大健康法制研究重要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大健康法制领域理论界和实务界多元融合、通力合作的典型示范。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将继续携手各界领导和专家学者,共同致力于当前我国健康法制体系空白的重大课题,力求为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实现全面健康、健全健康法律制度提供支持。我们将充分抓住历史机遇,回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需求,共同担负起国家大健康法制建设的重任,迎接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光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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