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晚,武汉大学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第六讲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报告厅隆重举行。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肖永平教授带来了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国际法的重要论述”的精彩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国际法研究所乔雄兵副教授、邹国勇副教授、梁雯雯副教授以及众多师生到场学习,现场气氛热烈。
肖永平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十四五”时期国际法的研究与运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国际法实践和夯实国际法研究运用的基础等四个方面,对如何学习与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国际法的重要论述作了全面和深入的讲解。
第一,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国际法治的重要论述。肖永平教授指出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近代以来国际法治的发展进步,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来认识国际法治的重要作用,同时围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使命来完善国际法治的理论支撑。
第二,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十四五”时期国际法研究与运用。肖永平教授强调:一方面,要科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体系,完善涉外立法;另一方面,要及时推进形成对外开放法治新格局。此外,如何运用国际法有效维护我国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依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国际法学者应当思考的重要议题。
第三,要加强能力建设,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我国国际法治实践。具体而言,要重点提高我国涉外立法能力、参与国际司法的能力、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运用国际法讲好中国故事的能力。肖永平教授还指出,中国现有的国际法人才培养规模相对于国际法研究需求而言仍然是稀缺的,因此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也是推动国际法发展的重要一环。
第四,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夯实国际法研究与运用的基础。这一部分包含五层逻辑: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的重点工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加强国际法教育是涉外法治人才的关键;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是加强国际法教育的总钥匙;设立国际法一级学科合法可行,也是完善我国法学学科体系的内在要求。
讲座最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张红教授高度肯定了肖永平教授的讲座内容。他从自身民商法学科背景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国际法思维对国内法研究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当前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之下,更应当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国际法重要论述的指引下,加强国际法治建设。
全体参与者对肖永平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报以热烈的掌声。至此,武汉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座”第六讲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