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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植德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

日期: 2021-11-19      阅读:

  

1117日下午4点,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植德律师事务所在法学院209会议室举办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授牌仪式。仪式由法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刘慧主持,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有元、合伙人钟凯文、合伙人邓伟方、战略合伙人何佳伟、深圳办公室行政主管林小玲、战略部高级专员陈丽帆,我院副院长武亦文、诉讼法教研室王颖老师、本科教学秘书王朦朦出席会议。双方就法律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

武亦文副院长表示与植德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实践基地符合我院人才培养观念,此次基地建设满足了三方需求:既满足律所招揽人才的需求,又满足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需求,同时也满足了学校锻炼学生、促进学生成长的需求。在基础层面上,实践基地的建设可以有效促进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植德律师事务所的全面合作,促进人才培养,而在更高层面上,也有利于搭建双方交流平台,推动你来我往的学科研究与实践合作。我院总结以往合作经验,期待以此为契机,与植德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一种紧密的、切实的、成功的合作关系。


植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金有元表示植德是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律师事务所,希望借助此次和武大法学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契机,为武大学子提供优质的实习机会,帮助武大学子“走出去”充分接触、了解和感受律师职业的魅力,积累实践经验。同时,植德还将把前沿的行业资讯和实践总结以实践课程、科研课题等各种方式“送进来”。金有元律师充分认同和肯定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提出的关于未来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活动的意见,并表明通过共建实践基地,植德方面也非常愿意能够做得扎实、做出成果,实实在在地为武大法科学生的成长提供帮助,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和工作的机会,促进学生将所学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新一代法律人才。

随后,植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金有元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并为基地揭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本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将大力促进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的进一步融合,是我院推动法学理论积累向社会法律实践能力转化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签约也将增强植德律师事务所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之间的联系,推动法学教育与实践不断拓宽新视野,迈上新台阶,为国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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