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黄曼斐)2022年3月10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2022年第一次集体备课会在法学院209会议室顺利举行。会议由院长冯果主持,副院长武亦文及全体课程组成员参加本次会议。
课程组负责人徐亚文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主要分为四个类别,包括法学院本科生专业必修课、法律硕士专业必修课、全校通识选修课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的法治思想专题课。他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这要求课程组在筹备时要注意把握主线、相互协调、主动衔接。
武亦文指出,要严格把控课程开发进度,确保在秋季学期开始前完成本轮课程筹备工作。同时,他还针对教学实践与教学研究之间的关系和未来团队构建等给出建议。
冯果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体系化打造十分重要。本学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的关键期,应当尽快推进备课工作、打造授课核心团队、组织定期学习研讨。他还结合自身授课经验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通识选修课面向全校同学,要更多考虑授课对象的实际学情和接受能力,加强教学内容设计和教学手段改进,保证课程授课效果。
与会人员就课程开设情况、学生课堂反馈、教学内容设计与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研成果产出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将有步骤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教学、培育精品慕课、教研成果转化等。老师们表示将深刻领会和科学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力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为我院的特色精品课程,产出一系列有影响力、前瞻性的研究成果,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作出珞珈法学的特有贡献。
据悉,2021年学院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课,共313名本科生、178名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习。同时,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通识选修课程“社会科学与现代社会”模块。2021年春季学期起,课程组开始承担全校公共必修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的法治思想专题课3讲。课程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绪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等方面向学生全面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上学期结课后课程组专门组织的调研中,学生反馈:“经过课程学习后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生、内容、意义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思考;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在推进法治化过程中的重要领导作用”。
(编辑:樊杰 审核:邬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