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举行了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我院副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和北京大学湛中乐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以及德恒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等五人为水利部法律顾问。水利部魏山忠副部长出席仪式,为秦天宝等受聘法律顾问颁发证书并讲话。仪式由政法司负责同志主持,人事司负责同志宣读聘任公告,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原三峡办综合司、原南水北调办综合司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魏山忠在讲话中指出,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他向法律顾问介绍了近年来水利部依法治水管水的成绩,强调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障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提出了明确要求。
秦天宝教授在受聘仪式中发言指出,受聘水利部法律顾问,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他表示,在受聘期间,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并依托武汉大学在环境资源法以及跨界与国际水法方面的集体优势,积极认真履职,与水利部法律顾问团成员一起,群策群力,为依法治水管水献计献策。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水利部建立了以政策法规司人员为主体,吸收外聘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水利部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为水利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由水利部负责起草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水利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咨询工作、参与由水利部作出的重要法律文书或者以水利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的起草、修改、咨询等相关职责。
此次受聘水利部法律顾问的五名专家中,秦天宝教授是唯一的环境资源法专家,也是唯一来自京外的专家。此前,秦天宝教授还曾受聘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此次他受聘水利部法律顾问,也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咨政服务方面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供稿:环境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