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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日期: 2018-01-15      阅读:

2018年1月11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与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教学实践基地共建仪式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顺利举行,本次活动同时得到浙江校友会法学分会的大力支持。我院副院长何荣功、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刘慧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黄曙,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祖洋,武汉大学浙江校友会法学分会会长胡海鹰、副会长陈嗣云、秘书长余卫,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其他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本次授牌仪式。

朱祖洋检察长在讲话中表示,武汉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是法律人向往之地,希望通过本次基地共建,双方能有一个多方位的、共赢的、长期的合作,助力补齐司法能力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正义、美好生活的向往。何荣功教授首先对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大学浙江校友会法学分会为本次合作所作的筹备、推进工作表达了衷心感谢,简要介绍了我院新时期的发展机遇挑战以及实践基地建设对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的重要意义,期待双方的合作务实,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随后,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按照双方签订的交流协议,根据需要,我院每年可以选派本科生、研究生5-8名到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实习,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为我院师生的调研和学术研究提供便利与帮助。同时,双方将加强业务及信息交流,开展科研合作,针对司法实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课题立项等方式,进行联合调研和论证,形成学术研究成果,推动法制建设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

12日上午,双方举办了“毒品犯罪与经济犯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座谈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上述主题展开了务实的交流探讨。


(供稿: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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