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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教授开讲光明讲坛暨珞珈讲坛

日期: 2017-06-09      阅读:

6月8日,光明讲坛走进武汉大学,与珞珈讲坛携手,邀请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李龙先生在学校樱顶老图书馆举行了以“依法治国这五年”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坛,光明日报副主编刘伟、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沈壮海分别致辞,光明日报驻湖北记者站站长夏静,武汉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副院长夏义堃,法学院党委书记孙德元等嘉宾出席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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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果院长主持此次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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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副主编刘伟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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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沈壮海给李龙教授颁发珞珈讲坛主讲人证书

李龙教授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探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对策三个方面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五年来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李龙教授认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原则,它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成果,也是“中国方案”的基本经验。从古今中外的治国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依法治国”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治国方略,“三者统一”是适应这一治国方略的总原则。历史证明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举,是新中国民主政治的重要里程碑。事实验证了依法治国是治国之道、强国之路、兴国之本。

李龙教授表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提出和阐明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科学命题,并将它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它是一个纲领性的概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生动地反映了法治中国各个环节规范化、有序化的程度,彰显了法治严谨、协调与和谐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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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教授认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合理借鉴世界法治文明,认真总结和提炼中国的法治实践,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做到:第一,从我做起,研究中国问题,作中国文章;第二,不断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总结中国依法治国实践,并升华为理论;第三,不当西方学者的“搬运工”,合理借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第四,认真合理吸取本土法律文化;第五,吸收时代营养,将民族特色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

最后,李龙教授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前景灿烂,举国殊荣,我们应当坚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14亿人民的共同奋斗,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引,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将越走越宽广!

(供稿人: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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