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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大学合作共建“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中心建设专家座谈会在武汉大学成功举行

日期: 2017-07-07      阅读:

为积极推进禁毒司法理论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我校决定合作共建“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该事项明确规定于201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中。

2017年7月5日上午,三方合作共建的“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中心建设专家座谈会在武汉大学行政大楼成功举行。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叶晓颖、副庭长马岩,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主任韩旭光,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党委常务副书记黄泰岩,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及副院长陈平安,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齐文远,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梅传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王锦亚,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高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海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郑岳龙,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审委会委员张开松,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廖焱清,湖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王云虹,湖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余晗及其他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各地方司法机关、国内高校共50余位嘉宾出席本次揭牌仪式和专家座谈会。


中心成立暨揭牌仪式单元由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黄泰岩主持。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在致辞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武汉大学合作共建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有利于强化禁毒工作理论研究与实务的有效对接,形成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密切不同专业领域之间的联系,促进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推动我国禁毒工作体系和机制的完善,也是武汉大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一个直接渠道。韩进书记期待中心全体同仁以积极推进我国禁毒工作机制完善和毒品犯罪刑事政策现代化为导向,整合科研资源、发挥科研优势,紧跟实务动态,内引外联,多维拓展,确保将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学术研究机构和为国家禁毒工作出谋划策的智库型学术研究基地,助力武汉大学“双一流”建设,为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周强院长,向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衷心的祝贺。李少平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心的成立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全面加强禁毒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禁毒工作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最高人民法院筹划建立的一个重要禁毒理论研究平台。李少平副院长对中心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和建议:第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禁毒司法理论研究;第二,三方共建单位密切配合,为加强禁毒法治建设建言献策;第三,科学筹划,确保中心有效运行。李少平副院长希望中心贯彻党和国家对禁毒工作的整体部署,抓住机遇,奋发有为,扎实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工作,为更加有效地遏制毒品犯罪,为实现国家禁毒形势的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主任韩旭光在致辞中指出,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的成立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促进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载体,是探讨禁毒理论、谋划禁毒方略的重要平台,对于推动禁毒基础理论研究、完善禁毒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韩旭光副主任希望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切实把握好大方向,发挥好禁毒智库高参的作用,充分利用研究中心的专业机构、专业人才、专业理论优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禁毒法律政策研究,针对重大现实的毒品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司法工作建议,着力推动毒品违法犯罪新问题的解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在致辞中表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全力支持研究中心的建设,积极推动湖北法院系统与研究中心的深入交流,进一步健全沟通联系渠道,加大人才交流力度,为研究中心开展实证研究提供便利条件。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代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对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赵秉志教授指出,我国复杂的毒情需要社会各方面不断加强禁毒合作,持续推进理论创新,着力完善治理体系。中心的成立是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与武汉大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禁毒决策的务实举措,是司法实务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合作三方合力提升我国禁毒工作协作化水平的重要开端。赵秉志教授希望中心能够紧紧围绕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紧密结合国内实际,深入开展科研攻关,努力将中心打造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毒品犯罪研究基地。

致辞结束后,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淑杰宣读了《关于成立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的通知》,宣布成立武汉大学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任命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为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旭光、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黄泰岩为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揭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叶晓颖、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旭光、武汉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黄泰岩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宣读中心聘请决定,聘任赵秉志教授为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中心建设专家座谈会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主持。首先,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何荣功教授重点介绍了中心的研究力量、研究基础和优势,以及中心未来的发展建设规划和重点研究的方向、具体问题、步骤等。

对于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叶晓颖指出,中心的成立和建设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中,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该项工作的重视。中心成立以后,刑事审判第五庭将积极参与中心的运作,指派相关人员兼任中心职务,并以多种形式参与中心的研究工作。叶晓颖庭长希望中心进行务实、高层次的研究,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将积极配合支持中心的研究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主任韩旭光就研究中心的工作,特别是中心的课题研究、沟通机制的建立、中心的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赵秉志教授在座谈会上指出,中心研究要着眼于毒品现实问题,抓住重点,寻求突破。随后,齐文远教授,梅传强教授、王锦亚副庭长、高巍教授、黄海龙常务副院长、傅国庆副院长、周榕副院长等各位代表分别就中心成立的意义和未来建设发表了积极建议。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毒品犯罪司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之一)莫洪宪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与会领导专家对中心建立和发展的积极支持表达了衷心感谢,并表示中心一定会扎扎实实工作,取得标志性高水平研究成果,为我国禁毒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供稿人:尚勇 康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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