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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洪宪教授就聂树斌案接受央视等媒体专访

日期: 2016-12-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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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得雪”作为关键词,再次刷遍了媒体头条与法律人的朋友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12月2日在辽宁沈阳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莫洪宪教授,受邀在宣判当日到庭旁听,并在宣判后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专访,表达了对于聂树斌无罪案的看法与思考。专访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当晚CCTV新闻频道播出,再次引发舆论对聂树斌案的反思。

莫洪宪教授谈到案件改判的时代背景与其积极的法治意义,她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时代背景之下,才有了聂树斌案的改判。对冤假错案要有防范和及时纠正的机制,就要求不断完善再审制度,特别是要对启动再审程序难、错案纠正难的问题加以解决。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还是在今天予以实现。莫洪宪教授认为,聂树斌案改判无罪具有重大意义,堪称我国刑事司法历史中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采访中,莫洪宪教授着重谈了“存疑无罪”、“疑罪从无”原则的重要意义。“20多年前,在作案地点、时间等基本的证据都没有扎实的情况下,聂树斌被判处死刑并执行。现在看来不可思议,这就是当时的实际状况,更是‘有罪推定’的惨痛教训。”莫洪宪教授说到,此前这个概念虽然被经常谈起,但落实得不好,聂树斌案的改判是对“疑罪从无”原则的有力背书。莫洪宪教授对该案的署名评论《聂树斌改判无罪的法治意义》,已被人民网、人民法院网、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全文转载,供各界交流。

旁听聂树斌案,莫洪宪老师既是一名法学教授、专家,同时,也是一个普通的公民代表。谈到切身感受,莫洪宪教授说:“这是一场令人震撼的宣判,看到聂树斌母亲激动落泪,我的眼泪也忍不住掉下来。”莫老师还说,当宣读完判决书主要内容后,胡云腾大法官郑重宣判:聂树斌无罪!他的母亲张焕枝再也无法抑制,放声痛哭,旁听席上很多人也都流泪了。莫洪宪教授说:“现场旁听,心灵震撼,冤杀错杀代价惨痛。冤错案件的代价是社会和家庭无法承受之重。法治正在进步,也应当走向更加进步。死者长逝,来者可追。消除冤错案件产生的制度土壤,坚持按照司法规律办事,保持司法职业人员内心的正义操守,才是‘后聂树斌时代’更应该做的事情。”(薛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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