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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

日期: 2016-12-08      阅读:

2016年12月2日下午,武大法学院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学实习基地。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党委副书记黄丽和本科办教学秘书严倩与盐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军、政治处主任李生韡、研究室主任张明军共同参加了共建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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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仪式上,盐田区法院江军副院长指出:“希望通过本次实习基地共建,加强校院交流,在人才交流方面,武汉大学法学院师资到盐田区法院挂职,为法院的科研和审判工作提供指导,尤其对司法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和疑难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在教学实习方面,法院为学生提供法律实务的一对一指导,并在后勤保障上提供免费食宿和一定的津贴,让学生在学习之余,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走出课堂,将书本的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既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也可以为法院将来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储备。”法学院冯果院长进一步强调:“学生要学习到最精道的法律知识,就必须深入到基层前线,直接接触最鲜活的法律问题;自己动手将案件事实提炼为法律事实,进一步进行法律分析,这才是提高专业能力,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根本之道。”

学生的教学实习和实践活动一直是武大法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旨在进一步扩大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规模,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协作与配合,为法学院学生提供更高、更广的平台。武大法学院每年将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到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展教学实践活动,双方教师和法官队伍也将不定期地举办讲座并进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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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于1998年正式成立,是深圳市最年轻的基层人民法院。20年来,盐田区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大胆创新,谨慎推行,司法改革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被确定为全国试点,积极推行法院聘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探索并建立独立的聘用制法官助理管理制度等。这一系列重大措施的出台,有力保障了司法审判等核心职能的履行,使盐田法院的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先后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 “广东省优秀法院”、“广东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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