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墨西哥坎昆传来喜讯,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上,我校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当选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公平平等分享使用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这也是1993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生效以来,我国首次有学者当选公约组织体系内的类似职位。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缩写:CBD)是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条约。《名古屋议定书》(Nogoya Protocol)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补充性国际条约,为联合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千年发展目标、尤其是减贫目标实现的独特工具。其核心运作机制为由缔约方会议设立的遵约委员会受理遵约案件,确定是否遵约等事实。遵约委员会委员全球一共15名,根据联合国五个区域划分,每一区仅有3名委员。
《名古屋议定书》于2014年10月12日生效,于2016年9月6日对我国生效。其所依托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由世界各国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地球高峰会上签署,其目的是订立一套国际性战略,使生物多样性得以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名古屋议定书》的签署目的则是为保障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从而对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和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项目标作出贡献。
秦天宝长期教授从事生物多样性相关法律与政策问题研究,在此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他曾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为相关国内立法和国际谈判提供理论支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秦天宝的学术水平和咨政能力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因而被中国政府推荐参选遵约委员会委员这一重要职位。
在亚太区域内部会议上,代表团介绍了秦天宝教授在该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谈判实践的优势,从意愿和能力两个方面强调了其适格性。经过亚太区域内部会议酝酿,一致同意提名秦天宝教授。最终,缔约方大会表决通过了秦天宝教授的提名。
据悉,本次参会是秦天宝教授继随中国代表团参加2014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和2016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谈判筹备委员会会议后,再一次参加重要国际公约的谈判活动。学者积极参加国际谈判并当选国际组织重要职位,在我国法学界尚不多见。这也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咨政服务和智库建设的重要进展和标志性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研究所的学术声誉、咨政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