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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所助力国家环境资源审判 获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肯定

日期: 2016-08-05      阅读:

在7月27日召开的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该白皮书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助力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的成效予以肯定。这也标志着环境法所朝向环境法治国家级智库的建设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白皮书第五部分“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能力”首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设立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为环境资源审判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依托”,后又专门提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就环境公益诉讼的域外立法例、经典案例进行了收集、翻译,即将结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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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王树义教授担任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贾清林审判长和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担任研究基地副主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罗吉副教授担任研究基地秘书长。之后,研究基地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为依托,组建了由来自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等高等院校和最高院环资庭、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无锡中院、武汉中院、清镇法院及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等实践部门的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的研究团队。研究基地紧密联系我国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开展环境资源司法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推进,积极助力我国环境资源司法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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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基地组织和参加了多次国内外讨论会,就环境资源司法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研究基地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和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判实践的需要,在成立当日就召开了“环境权益与民法典的制定”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以及来自民法学、环境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近50位专家学者和知名法官参加会议,与会者围绕主题,就民法典编纂“绿色化”的总体构想、环境权益民法表达的理论可行性和实践必要性、环境权益的类型化研究、环境权益民法表达的多元化实证研究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观点纷呈,会议观点在《人民法院报》发表,并被“法治中国” “求是·报刊精选”“中国民事程序法律网”等多家网站媒体转载,有的学者的发言在会后整理发表于法学核心期刊。2016年6月13日,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任、环境法所王树义教授,吕忠梅兼职教授等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国际研讨会。2016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环境法所蔡守秋教授,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副主任、环境法所秦天宝教授,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秘书长罗吉教授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与实践基地第一届联席会议暨环境区域治理中的司法问题研讨会。2016年6月22-24日,环境法所多名师生参加在挪威召开第十四届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法学院全球年会(大会的主题为“法庭中的环境”),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副主任、环境法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了“环境法原则”环节的小组发言和讨论,本·布尔教授和吴宇博士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在环境法官国际论坛环节做了“中国环境法庭新发展”的发言。吴宇博士还在教学委员会研讨会环节上做了“环境模拟法庭比赛训练与环境法诊所”的发言,对我国以及环境法所参与环境模拟法庭竞赛开展环境法诊所教育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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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基地开展了中外环境资源司法的专门研究,取得系列研究成果。一是开展了环境公益诉讼域外立法例研究。目前已收集研究了域外公益诉讼案例约100多个,涉及到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希腊、荷兰、卢森堡、瑞典、印度、德国等十多个国家,案例的内容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自然保护区、气候变化、规划、土壤污染等。收集的主要对象包括案例基本情况、案件判决书、部分案例专家评析、部分案例的庭审材料等。另有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国与环境公益诉讼相关的部分立法例,初步研究成果已经报告最高院环资庭,即将结集出版。二是开展地方法院环境法庭运行情况调查,在环境司法开展比较早的江苏、贵州、云南等地进行了调研,王树义教授参加的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地方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运作实效的调研》结项,该项目由贵州高院承担,贵州高院院长孙潮担纲主持人、组长,王树义教授担任副组长。项目旨在全面调研全国法院环保法庭设置及运行情况,深入研究环保法庭设置和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环保法庭设置和运行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实效性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吕忠梅教授担任主持人的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度审判理论重大课题《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完成研究报告,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该项目以“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目标,探索人民法院如何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和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环境司法专门化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四是正在与金杜律师事务所环境法团队等合作开展环境法公益诉讼问题,进行“环保NGO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现状、问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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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基地研究人员还在最高院和地方法院的有关活动中建言献策,在法官培训、环保执法人员培训、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律师培训等培训活动中讲授环境资源司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多种形式对环境资源法问题进行咨询。此外,环境法所还通过积极组织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指导大学生进行环境司法的暑假实践项目,选派研究生到最高院环资庭、湖北省环保厅等单位实习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环境资源法专门人才。

目前,研究基地研究人员正在共同努力,力图有所作为,把研究基地建成环境资源保护、环境资源司法的学术研究高地,培养环境资源专家、司法实践骨干的人才洼地,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作斗争的环境权益保障阵地,以便为推动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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