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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十八届五中全会辅导报告会

日期: 2015-12-18      阅读:

12月17日下午,法学院在120报告厅举行十八届五中全会辅导报告会,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书记、行政党支部全体党员、学生党支部委员等一百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报告会。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应邀作《全面依法治国与依宪行政》专题辅导报告。院党委副书记黄丽主持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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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前红教授提出,五中全会提出的“四个全面”的理论,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将是今后我国若干年的战略策划。其中,与法律人最相关的便是全面依法治国,而与宪法学相联系的乃是全面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在谈到宪法在依宪治国中作用问题时,秦前红认为宪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崇高地位,原因有三点:一是宪法是我们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最重要的依据,是合法性的最大资源。二是宪法是人权保障的见证者,也是权利保障最高的依据。如果没有近现代宪法的产生,人的权利依旧在黑暗当中。三是宪法可以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在报告中,秦前红教授也提到了当前我们还存在一些宪法没有得到彰显的问题、有法不依的问题、选择性执法的问题等。最后,秦前红提出法治一定是中国人伟大的愿景。但法治的实现,则要靠我们所有的人,尤其是所有法律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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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副书记在总结发言时简要概括了秦前红教授的报告内容,同时对在座的同学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深入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第二,要加强业务能力学习。作为法科学生,尤其要注重将自己个人理想与法治中国实践相结合。第三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何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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