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至28日,由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与文明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珞珈山庄第二会议室召开。此次研讨会邀请了中国法律史学会前会长杨一凡教授,以及现任执行会长赵晓耕教授、张中秋教授、霍存福教授和侯欣一教授到会,并有国内多所科研院校的著名法律史学者参加,堪称年终法律史学界的学术盛会。
27日上午的大会开幕式,由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陈晓枫教授主持。首先,武汉大学党委副书记骆郁廷教授作了精彩致辞,他指出,本次大会所探讨的问题与当下司法改革的精神深相契合。从历史维度分析和总结我国传统司法文化与文明智慧,不仅丰富和深化了对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研究,而且也能对中国司法改革的未来发展发挥出重要的智识贡献。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司法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江国华教授也先后作了发言,表示武汉大学法学院及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定会努力奋进,将法学科研与制度实践紧密结合,发挥出国家级智库的应有作用,并对此次大会的成功举办表示衷心祝贺,对与会学者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
本次会议围绕“中国传统司法文明与文化”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分为“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材料与理念”、“中国传统司法的组织和制度”、“法律的适用制度与司法艺术”和“司法运行的文化特征”四个单元进行论文宣读和分组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杨一凡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赵晓耕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倪正茂教授、杭州师范大学范忠信教授、厦门大学周东平教授、武汉大学陈晓枫教授等国内法史学界的知名学者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各单元发言涉及到中国传统司法文化与文明研究的各个层面,既有对传统司法运作的文化特征进行宏观考察,又有微观层面上的材料考辨和制度析理。学者们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性的思考,反映了目前国内法史学界关于这一主题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最高的研究水平。其中,杨一凡教授分析了目前学术界在司法制度研究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十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张中秋教授认为传统中国司法正义观应该是动态的合理正义观,这种动态的合理正义观,是中国法的正当性所在;赵晓耕教授对中国传统司法中的“以刑统罪”作了再辨析,进而对当下相关制度进行反思;陈晓枫教授在发言中分析了中国古代地方官员在考绩中普遍虚瞒报狱讼数据的现象,这也成为古代司法扭曲制定法的重要原因。会议还安排了点评环节,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兄弟院校的法史学者,对诸位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回应,会议的学术讨论气氛热烈,交流互动中产生了很多重要的学术共识。
正式议程结束后,陈晓枫教授主持了会议闭幕式。他对此次大会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了简要总结,并代表主办方对与会学者的辛苦参会表达了感谢,并期待能再次与学界同仁进行研讨,共同推动法史学界的学术发展。(钟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