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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我院成功举行

日期: 2015-10-12      阅读:

1010日至11日,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我院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合承办,湖北省法学会协办。来自全国各省、市、地区的立法研究专家、学者与我院师生共二百余人齐聚一堂。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化司法改革与立法工作的对接”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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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主持了10日上午的开幕式。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春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分别致辞。李晓红向来宾介绍了武汉大学的辉煌历史、学科发展现状、人才培养成就等方面的情况,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了感谢,希望本次会议取得丰硕成果。王玲副主任对湖北省立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张春生会长向本次年会报告了立法学研究会一年以来的工作。最后,中国法学会黄进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进行致辞。

开幕式结束之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柯华庆教授、上海市社科联党组沈国明书记、浙江省人大法工委丁祖年主任、原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周冶陶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刘风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国华教授、华东师范大学陈俊教授进行了第一单元的大会主题发言与研讨,厦门大学法学院宋方青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汪习根教授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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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随后进入分组研讨环节,围绕大会主题“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代表们分别参加以“宪法实施的制度安排与创新”和“党领导立法”,“《立法法》修改后的地方立法”,“贯彻新《立法法》”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立法法》修改后的地方立法”,“法律体系完善与高效法治实施体系的衔接”,“立法民主性、科学性与司法文明”等小组讨论。1011日上午,各研讨单元进行了小组的总结发言,通过代表们的充分研讨,大会就《立法法》修改后的法律体系和地方立法等问题达成了一致共识,为提高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贡献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本届立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紧扣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在《立法法》进行了重大修改的背景之下,求真务实地针对于我国立法体系的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应对之策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主题集中鲜明,内容安排丰富,学术讨论热烈,达成了多项学术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

年会的闭幕式由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冯玉军教授主持,学会秘书长刘一杰作了关系增补理事和常务理事的工作汇报,随后张春生会长对本次年会进行了总结。最后武汉大学江国华教授代表本次会议的主办方,武汉大学法学院和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进行总结致辞,至此本届年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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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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