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2015珞珈法学论坛: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
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推动司法改革的重大决定后,法学界大受鼓舞。每一个法律人心中都有一个用司法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打造法治社会的“法治中国梦”。
11月8日14点30分,2015珞珈法学论坛之“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主题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隆重举行。
本次活动作为武汉大学122周年校庆的主题活动之一,由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承办,武汉大学韩德培法学基金会、武汉大学姚梅镇法学基金会、武汉大学马克昌法学基金会协办。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付子堂,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谢鹏程,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局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殷元庆,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委、高级合伙人吕良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处长、高级法官何帆担任主讲嘉宾,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主持论坛,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作为特邀点评嘉宾出席。参加活动的还有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杭州、珠海等地校友会的校友代表及法学院400余名师生。
司法改革时不我待,全面推进任重道远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付子堂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司法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动力与保障。但在现行的司法体制中,司法改革又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当前,司法改革进入了“壮士断腕”的阶段,深化司法改革是推进四个全面的重头戏。着力解决“三个能否”与“五个如何”的问题,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重点。
律师制度有待改进,法官权力仍应调整
着一身唐装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就“一个律师对司法改革的期待”的题目,进行了一次“独特的唐式中国特色解读”,令观众眼前一亮。他着重提出了案件审理报批制度的问题,对比其他法治国家和地区,他就我国法官的薪酬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同时,他就当前我国律师的境况表示,律师需要法律保护。维护律师的职业权益是律师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司法路径需慎选,法治改革应求是
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以“为了防止大家形成‘偏见’,请大家正视司法改革,从正视我开始”作为开篇,引得全场掌声。他的演讲分为“明确司法路径,促进司法独立和改革路道阻且长”三个部分。他通过自身经历使在场观众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路的信心,同时也与大家分享了自身对于改革的思考,并寄语晚辈们勤学善思,为我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理论现实小冲突,妥善处理促发展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殷元庆的发言以自身职业角度向观众发疑,句句恳切,发人深思:“依法改革”和“破法改革”如何选择?亦步亦趋吸取西方经验还是独立自主摸石头过河?司法改革中如何保持司法独立?改革技术性选择和改革的价值追求是什么?他表示,这便是司法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切切实实的问题,而继承前人理论的同时实践创新,是解决以上问题的核心。
公检法现状应改善,法治国机制需变化
“法官中的学者,学者中的法官”,秦前红教授在介绍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处长何帆时如是说。何帆先生以风趣的语言分析中国司法中“案多人少”的问题,从原因讲起,以小见大,反映了我国现行体制存在的现实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是“依法治国”推进和司法改革实施过程中要着力克服的。
法治大众应参与,改革人人能出力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常委、高级合伙人吕良彪以犀利的言辞点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重要性,并对此进行了精辟的阐述,提出法律是理性的“防火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的观点。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作为论坛的点评嘉宾,对各位主讲人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作出了中肯的评价:每一位校友的讲话都凝结了其深厚的阅历和扎实的法学素养。通过对各位主讲嘉宾所提出的制度建议进行归纳和总结,他进一步指出: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它无限发展,而应更注重法律的约束。要真正实现法治中国,需考虑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形成合力。
论坛最后是互动环节,在座的校友和学生就演讲的内容与各位主讲嘉宾进行了深入、热烈的交流探讨,活动在一派轻松和睦的氛围中落下了帷幕。
论法珞珈,依法笃行。金秋时节,各位校友携独到的法律思维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回到珞珈山下,为法科学子带来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头脑风暴、学术盛宴。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这是时代的使命,是当前历史发展节点的必然选择。本次论坛必将激励广大珞珈法科学子深思前路,勤学奋进,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事业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