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四届特邀咨询员聘任大会,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人民法院工作听取包括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在内的特邀咨询员的意见和建议。我院莫洪宪教授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聘期五年。法学院校友黄进、贾宇、吕忠梅、付子堂和左海聪同时获聘。
聘任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为新一届特邀咨询员颁发了聘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宣读了《关于聘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的决定》。 周强在会上强调, 特邀咨询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智库建设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聘任第四届特邀咨询员,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年的一件大事,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的“智库”又增加了新的力量。并希望各位特邀咨询员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充分发挥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咨询员、监督员、宣传员、联络员的作用,立足中国国情和司法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司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积极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建议,促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水平,并积极向群众介绍和宣传人民法院工作,不断传递法治正能量。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由政治、法学、哲学、历史、经济、社会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担任,由最高人民法院聘任,每届任期五年。特邀咨询员的职责是:对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咨询意见;对人民法院制定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司法政策,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起草司法解释和重要工作报告等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和执行工作提出建议;反映或转送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和审判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不依法办案、影响司法公正的意见。(武柳青)